">
長江日報訊(記者王雪 通訊員武紀宣)24日,長江日報記者從武漢市紀委獲悉,因用公款贈送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漁場負責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胡圣祥,199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7年至今任新洲區漲渡湖漁場總支書記。
2013年至2018年,胡圣祥在任漲渡湖漁場總支書記期間,用公款向原新洲區水產服務中心及其他有關人員贈送禮品、購物卡等,單筆折合金額580元至1430元不等,共計71589元。2015年9月15日至9月18日,胡圣祥等人在咸寧、揚州兩地公務考察芡實種植,考察期間接受邀請,到赤壁古戰場景區和揚州瘦西湖景區游玩。
辦案人員介紹,胡圣祥任漲渡湖漁場總支書記期間,違反廉潔紀律,伙同他人使用公款贈送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胡圣祥在組織審查期間,能夠配合核實審查工作,如實說明本人違紀違法事實。胡圣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條例原文
2003年12月31日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二條規定:“有其他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行為,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二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規定從輕或者減輕處分:(一)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二)主動檢舉同案人或者其他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經查證屬實的;(三)主動挽回損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生的;(四)主動退出違紀違法所得的;(五)有其他立功表現的;(六)本條例分則中另有規定的。”
執紀者說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應該用在公事上。公款送禮,實質是對公款的濫用,侵犯的是公共財物,腐蝕的是國家公務人員,污染的是社會風氣,害莫大焉。公款送禮,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其行為嚴重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紀律,敗壞黨風政風,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必須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不留情面。廣大黨員干部也應增強紀律、規矩意識,嚴守八項規定精神,做到知紀守紀。
(通訊員武紀宣 長江日報記者王雪)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25003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鄂B2-20231273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鄂)字第00011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706144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鄂)字3號 -
營業執照
鄂ICP備 13000573號-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
版權為 荊楚網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