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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報4月4日訊(記者吳昌華 通訊員黃赤橙 王旭東)合同上借款8000元,拿到手卻只剩下2000元,僅僅過了幾天,就被逼迫還款1.058萬元,大學生稍有不從,就被一群人以軟暴力威脅。今日,楚天都市報記者從武漢警方獲悉,盤踞在江夏區坑害大學生的“校園貸”團伙,被法院一審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彭某等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3年6個月至4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7年9月23日,位于武漢市江夏區的某高校學生小方,偶然在校園里看到一張“愛分期”公司的貸款廣告,聲稱“無抵押、利率低”。小方撥打廣告上的電話聯系上了“愛分期”公司的負責人彭某。彭某對小方,說8000元起貸,連本帶利要還1.058萬元。因為急于用錢,小方接受了彭某提出的條件,隨后來到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高新五路的“愛分期”公司,小方寫下了一張1.058萬元的欠條,以為按照約定能夠拿到8000元借款,沒想到彭某突然提出新的要求。

“除了利息,我們要收取服務費、平臺費和押金一共6000元,所以只能給你2000元。”聽完彭某這番話,小方大吃一驚,連忙說不想借這筆錢,彭某當即叫來自己的手下鄒某、靳某和林某,將小方團團圍住,一邊推搡一邊恐嚇。彭某揚言:“在武漢,沒有人敢借我的錢不還,你最好掂量掂量。”
迫于他們的淫威,小方想著先脫身再說,只好妥協表示同意。幾天后,彭某等人找到小方,要求小方還錢。迫于無奈,小方給了彭某1.058萬元,不料對方仍然不依不饒,索要所謂“催收費”,2000元。小方被迫給了2000元。
在此期間,前后短短1個月時間,彭某一伙用這種手段不斷敲詐勒索大學生,多名大學生憤而向公安機關報案。武漢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偵查查明,彭某一伙敲詐勒索13名大學生,非法獲利10萬余元。有的學生還不起錢,彭某強迫他們在其他公司借錢還賬,導致債務越滾越高。2018年7月12日,武漢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抓獲彭某、鄒某、靳某、林某四人并將其刑事拘留。
今日,辦案民警李星宇介紹,袁某等4人均為90后,都有大專以上學歷,畢業后糾合在一起,成立所謂“愛分期”借貸公司。在發展業務過程中,他們與龔某的“夢想分期”公司(另案處理,龔某已被判刑)發生競爭,2017年10月的一天,彭某與龔某兩伙人相約談判,竟然商定劃分“勢力范圍”:“夢想分期”的勢力范圍為洪山區,“愛分期”為江夏區,雙方井水不犯河水。
今年3月27日,洪山區法院一審判決彭某等4人團伙為惡勢力犯罪集團,以敲詐勒索罪對4人分別判處3年6個月至4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在法庭上,60余名高校大學生旁聽了宣判,拍手稱快之余,表示要告訴同學們遠離非法“校園貸”。
警方提醒大學生,急需用錢時應向父母或親屬尋求幫助,切勿輕信“校園貸”和非法網貸,一旦發現上當,應第一時間報警并告知父母和老師,不要獨自面對,以防越陷越深。建議高校應加強校內管理,及時清除校內“校園貸”廣告,并定期開展防范“校園貸”宣傳,嚴防學生被發展為小額貸公司業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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