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廣東省中山市政協原副主席袁永康(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云浮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云浮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袁永康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云浮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袁永康在擔任中山市財政局統計評價科科長,中山市興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兼總經理,中山市南區黨工委書記,中山市副市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25003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鄂B2-20231273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鄂)字第00011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706144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鄂)字3號 -
營業執照
鄂ICP備 13000573號-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
版權為 荊楚網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