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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條“江蘇女輔警與多人發生關系敲詐獲刑”的消息在網絡流傳。
事件仍存疑點的同時,一女子的發聲,再次引發網友關注!

女子稱其照片被謠傳為“女輔警敲詐案”被告人
13日,河南省洛陽市的汪女士通過個人微博發布視頻稱,她此前發布在朋友圈的個人照片被謠傳為“女輔警敲詐案”當事女輔警,照片被配上案件相關內容,在微博、貼吧、今日頭條等平臺流傳。
汪女士表示,網傳照片是她于今年1月20日生日時發在朋友圈的,并未發布在其他平臺,目前不清楚照片怎么被傳出?!拔沂且粋€代購,我的朋友圈里很多都是廣告,想在我的朋友圈里找到之前過生日的照片,說實話也挺難的”。汪女士稱,照片遭到謠傳后,她和家人感到非常困擾。
汪女士表示,針對該事件,她已經報警。

記者注意到,這張被指遭到謠傳的照片為一名年輕女子的單人照片,照片中女子身旁桌上的擺件有“Happy Birthday”的字樣。此前曾有多名網友在發布“女輔警敲詐案”相關內容時附上該照片。
據河南廣播電視臺民生頻道《大參考》報道,汪女士為河南洛陽人。對于照片被誰傳出,汪女士表示,“這個人肯定是我認識的一個人,肯定是我微信上的人。但是他是故意把我的照片發在網上,還是他又發給別人,別人發在網上,我就不清楚了”。
針對個人照片被謠傳為新聞當事人的情況,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金坤此前分析,如果系網絡上誤傳照片,侵害當事人肖像權,屬于民事糾紛。如果系捏造事實,有人故意傳播當事人照片,泄露個人隱私的,則屬于治安違法行為。
丁金坤表示,發帖者應該刪帖,向當事人賠禮道歉,恢復影響。當事人可以發函給平臺和發帖個人,要求停止侵權,也可以選擇去法院起訴。他表示,當事人也可以選擇報警,警方調查后,發帖者屬于故意的將被處罰,屬于過失的則可走民事訴訟。
此前報道網傳女輔警勒索多名公職人員
據瀟湘晨報,“江蘇女輔警與多人發生關系敲詐獲刑”的消息來源為江蘇省灌南縣人民法院的一份判決書,灌南縣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作出一審判決。
判決書顯示,原女輔警許某在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與多名公職人員發生不正當兩性關系,后以自己家人得知后要找被害人鬧事以及自己購房、懷孕、分手補償等為由,抓住公職人員害怕曝光后影響工作、家庭、名譽的心理,先后索要多名受害人共計372.6萬元款項。
這些受害人包括江蘇省灌云縣公安局副局長、派出所所長、衛生院副院長、小學校長等多名公職人員。
法院審理后認為,許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多次勒索他人財物達人民幣372.6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追繳被告人許某違法所得人民幣372.6萬元。
對此,灌云縣融媒體中心公眾號“今日灌云”3月12日回應稱,經與紀檢監察部門核實,該縣涉案的7名公職人員已于2019年底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等黨政紀處分。

圖片來源:今日灌云
據江蘇省@灌南法院 消息,由于許某在法定上訴期間內提出上訴,目前該案正在二審審理期間,一審判決書未生效。根據規定,該文書在發生法律效力之前不應在互聯網公布,故予以撤回。
謠言止于智者!
對于該女子個人照片被謠傳為“女輔警敲詐案”當事女輔警,網友紛紛呼吁停止這種形式的“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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