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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張茜 通訊員郭姍姍)12月16日,記者獲悉,近期,湖北市場監管部門會同教育部門積極制定合同行政監管清單,以合同評審為抓手穩步推進,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合同集中整治,切實推動“雙減”政策落地落實。截至目前,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共實地檢查培訓機構4000余家,約談教育培訓機構519家(次),對評審中發現的涉嫌不公平格式條款整改率100%。
據介紹,今年以來,全省市場監管部門集中整治面向中小學生開展非學歷教育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重點整治校外培訓機構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法定權利等違法行為。今年6月,配合教育部門多渠道收集校外培訓機構已簽訂的合同345份,提交湖北省合同格式條款專家評審委員會集中評審,發現涉嫌不公平、不公正合同格式條款359條,其中涉嫌免除自身責任的條款84條,占總數的23.4%;涉嫌加重消費者責任的條款102條,占總數的28.4%;涉嫌排除消費者權利的條款173條,占總數的48.2%。
評審中發現,有的合同對在校期間出現意外傷害情況,直接約定由消費者承擔賠償責任;有的約定不予辦理退費事宜,直接將學員的剩余學費視為違約金進行扣除;有的賦予經營者任意解釋相關約定,利用“霸王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有的從經營者商業利益出發,侵犯消費者的人格權利等。
根據評審中發現的問題,全省市場監管部門綜合運用行政指導、責令整改、推廣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備案等手段,強化評審結果后處理,提升集中整治效能。截至目前,共實地檢查培訓機構4000余家,約談教育培訓機構519家(次);針對涉嫌不公平、不公正格式條款,向相關培訓機構發出行政建議書342份、責令整改通知書233份,對評審發現的涉嫌不公平格式條款整改率100%。
此外,整治過程中,全省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積極加強與教育部門的協作配合,省市場監管局與省教育廳聯合推廣使用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的新版合同示范文本;武漢市市場監管局配合教育部門向社會發布《武漢市規范培訓服務合同的倡議書》和相關消費提示,規范培訓教育市場;鄂州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教育局開展校外培訓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對《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天門市市場監管局組織轄區市場監管所、教育局、各中心學校召開動員會,約談校外培訓機構52家,將整治要求和示范文本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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