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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范慧瑾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積極發展商業醫療保險的決策部署,加強惠民型商業醫療保險(簡稱“惠民保”)與醫療保障制度有效銜接,充分發揮“惠民保”在分擔重特大疾病、罕見病風險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進一步減輕群眾高額醫療費用負擔,助力防范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風險。近日,湖北省醫保局聯合省財政廳、中國銀保監會湖北監管局印發了《關于加強惠民型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指導意見》。

1月9日上午,湖北舉行新聞通氣會,對《關于加強惠民型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指導意見》進行解讀,同時加強動員宣傳,指導各市(州)貫徹執行,確保“惠民保”產品落地,惠民政策落實。
據了解,湖北省“惠民保”是指政府部門引導、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市場充分運作、群眾自愿參保,商業保險機構承擔保險責任并自負盈虧,不具有理財投資性質的惠民型商業醫療保險。“惠民保”堅持遵循“利民惠民,自愿參保、有效銜接,梯次減負、市場運作,穩健運行”的原則,適用于全省所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與基本醫療保險有效銜接,將經基本醫療保險、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或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制度綜合保障后的醫療費用納入保障范圍,重點解決參保人員個人負擔的醫保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和醫保政策范圍外的醫療自費部分等費用。
湖北省將以市(州)為基本單位,選擇商業信譽良好、服務體系健全、科技創新能力較強并具備“一站式”服務能力的商業保險機構承辦。承辦的商業保險機構按保本微利原則,科學、合理、合規設計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醫療健康需求相適應的保障方案,并在確保基金安全運行的前提下,支持職工使用個人賬戶余額為本人及其家庭成員(配偶、子女、父母)購買“惠民保”產品。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員工購買“惠民保”產品。鼓勵各地根據實際,通過慈善、捐贈等方式為特困、低保等困難群眾購買“惠民保”產品,合理引導參保,擴大受益人群。
中國銀保監會湖北監管局人身險監管處處長毛路指出,作為普惠性質的商業健康保險,“惠民保”具有投保門檻低、保額高、價格親民的特點,能夠有效地緩解參保人重特大疾病的大額醫療費用難題,切實降低“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風險,充分彰顯保險服務民生、保障民生的社會功能,是一件惠民利民的好事、實事。作為行業監管部門,湖北銀保監局及各地分局、直管組將與各級醫保部門密切協作,加大監督力度,維護市場秩序,切實保障參保人合法權益。
湖北省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省醫保局將加強調度,積極推進,督促各市(州)貫徹落實文件,盡快讓全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群眾可以購買“惠民保”,早日獲得多一份保障機會。各級銀保監、醫保等部門也將定期分析、研究解決“惠民保”發展中的問題,督促承辦商業保險機構向社會公開參保、賠付、結算、收支等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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