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通訊員 吳洋 記者 王茸) 父母都在家,卻讓剛滿10歲的兒子獨自騎著電動自行車出門買東西,幸虧遇到交警,及時阻止了這起違法又危險的行為。
不久前一天20時40分許,交警六大隊民警在幕府西路執勤時,看到一名男童騎著電動自行車駛來,且沒有佩戴安全頭盔。交警趕緊將孩子攔下。孩子說,他今年10歲,想去附近買點吃的,他知道年滿16周歲才能騎電動自行車上路,但為圖方便就沒想那么多,父母都在家,也都默許他騎車出門。
民警隨即聯系上孩子父親,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交警提醒:未成年人年滿12周歲才能騎自行車上路,年滿16周歲才能騎電動自行車上路。
來源:南京日報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25003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鄂B2-20231273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鄂)字第00011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706144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鄂)字3號 -
營業執照
鄂ICP備 13000573號-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
版權為 荊楚網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