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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卡、銀行卡
想必大家都熟悉
然而
犯罪分子瞄上了生活中
這最常見的"兩卡"
使其成為網絡犯罪和
電信詐騙的重要工具
案件回顧
近日,保亭縣公安局在偵辦一起詐騙案過程中,發現嫌疑人蘇某為獲取非法利益,將銀行卡提供給跑分團伙套現,幫助轉移、藏匿涉詐資金。9月1日,保亭縣公安局安排城鎮派出所精干警力奔赴外市縣將嫌疑人蘇某抓獲歸案。

經了解,嫌疑人蘇某起初在微信兼職群里看到一條代收款取現的消息,成功可以按代收款取現金額一定比例作為傭金。因蘇某缺錢,便與對方聯系約好見面時間及地點。雙方見面后,對方讓蘇某提供銀行卡用來收款,蘇某銀行卡進賬十萬元后,對方讓蘇某到銀行中取出現金再轉交給他,蘇某因此獲利一千余元的好處費。
經依法查明,蘇某向對方提供的銀行卡收取的錢款均為詐騙分子通過詐騙所得。最終,蘇某因涉嫌“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幫助”已被保亭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拘留,并處罰款3000元,沒收全部違法所得。
警方提醒
將自己的手機卡、銀行卡等
出租、出借、出售給他人
看似是一種輕松獲取高收益的行為
極有可能成為他人
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幫兇”
請廣大群眾保管好自己的
電話卡、銀行卡、身份證
堅決做到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
不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幫助
轉自|保亭警方
來源:海南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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