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記者 周宵鵬
□ 本報見習記者 李雯
□ 本報通訊員 于建雪
“多虧了‘臨時管理人’機制,把我們企業從瀕臨破產的邊緣拉了回來,保住了幾十名員工的飯碗和400多名供貨商的利益。”近日,河北保定安國市譽林藥業公司負責人馬海彬說起安國市人民法院能動履職助企紓困解難的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譽林藥業是安國市一家小型飲片加工企業,2020年,受多種因素影響,產品大量積壓,公司資金周轉困難,一時難以支付供貨商的貨款。當年年底,很多供貨商來要賬,更有甚者闖進公司哄搶藥材庫存,還有很多供貨商到法院起訴。
“2020年12月,我們發現執行辦案系統上每天都會出現該公司作為被執行人的申請,一周立案20多件,關聯查詢后,發現還有80多件案件正在審理中。通過查看賬目,我們發現該公司共拖欠473名供貨商貨款1800余萬元。”安國法院執行局局長袁景洲說。
473名藥材種植戶,1800多萬元的貨款,如果處理不好,極易引發涉眾事件。為化解風險隱患,安國法院執行法官通過傳喚公司負責人、實地走訪、查閱企業賬目等進行深入了解。經查證,該公司還有1700多萬元的貨款沒有要回。
執行干警調查發現,該公司具備設備、資質等生產條件,且產品仍有市場,存在正常運轉的潛力。秉承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安國法院堅持能動司法,經過仔細分析,決定借鑒破產重整制度,在執行中引入“臨時管理人”機制,為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松綁”。
為此,安國法院多次召集債權人代表與藥業負責人、股東等到庭協商,達成分期還款協議;委托第三方會計公司接管公司財務,擔任“臨時管理人”角色,對公司重大項目進行監管;解凍公司基本賬戶,對公司資產采取“活封”措施,選出一人負責經營管理;核查公司應收債權,交由法院以執行第三人到期債權的形式催收;催收到賬的案款交付公司,公司在“臨時管理人”的監管下,無論供貨商是否起訴,每月均按各自債權金額等比例償還5%。
達成分期執行和解協議的同時,安國法院將尚未起訴的供貨商也納入清償范圍,按照已起訴債權同等標準,同步按比例清償。在安國法院執行法官的多次走訪和耐心勸說下,絕大多數債權人認為方案公平、完善,并與企業達成和解,不再堅持強制執行。
自2021年建立“臨時管理人”機制之后,經過3年多的努力,目前譽林藥業各項業務已平穩恢復,員工已全部到崗就位,實現了企業資金不斷流、企業不破產、生產不停止、工人不下崗。“目前,我公司的月營業額達到300萬元,已累計償還貨款近800萬元,剩下的欠款一年還20%,5年還清沒問題。”對于還清債務,馬海彬信心滿滿。
據悉,安國法院這一創新舉措入選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能動司法(執行)十大典型案例。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25003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鄂B2-20231273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鄂)字第00011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706144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鄂)字3號 -
營業執照
鄂ICP備 13000573號-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
版權為 荊楚網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