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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余東明 張海燕
3家小微企業因違法使用商標被行政處罰后認為處罰過重;居民對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申請答復不滿;經貿公司對不動產登記部門不予補辦產證的決定不服……他們不約而同地選擇了行政復議,最終這些行政爭議得到有效化解。
近年來,上海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創新做優“行政復議全過程調解”。在收案量日益增長的同時,調解結案率也持續上升。今年一季度,市、區兩級政府復議機構辦結6144件復議案件,調解結案率達52%。
近日,《法治日報》記者走進上海部分行政復議機關,實地探訪行政復議全過程調解如何找準平衡點和著力點,實現行政爭議化解的主渠道作用。
制度保障筑牢共識
一面是連年虧損的小微企業,一面是依法履職的市場監管局,上海市司法局接到企業的行政復議申請后,先是進一步理清法律關系和處罰依據,然后為雙方搭建了調解平臺,在讓企業正確認識違法后果的同時,建議執法單位在法律框架下關注和紓解企業實際困難,最終這一爭議得到順利化解。
“在行政復議辦案中用好調解,可以促使爭議雙方相向而行,降低權利救濟成本,實現‘情理法’三者有機統一。今年施行的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在總則中就對行政復議調解作出規定,進一步凸顯實質化解行政爭議的重要性。”上海市司法局行政復議受理與調解處處長沈濤說,實踐中,各級行政復議機構以合法自愿為前提,積極創新調解程序和方式,壓實主體責任,妥善化解爭議糾紛。
為及時固化“行政復議全過程調解”的經驗,上海市司法局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出臺了《關于建立健全本市行政復議調解工作機制的若干意見》,明確工作原則及適用情形,構建“案前提早介入、案中應調盡調、案后督促回訪”的工作架構。
值得注意的是,案前調解在其中有著非常獨特的優勢。復議機構充分利用這個爭議早期化解的“窗口期”,最大限度發揮行政復議高效便民的制度優勢,為人民群眾減輕訴累,也有效節約社會資源。
為此,上海市司法局貫徹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要求,結合實際優化行政復議案前調解工作流程和機制,并制作《案前調解同意書》等,固定申請人的意愿表達,進一步強化案前調解的程序依據支撐,減少法律風險,充分調動行政復議機構開展案前調解工作的積極性,力爭將行政爭議化解在萌芽狀態。
凝聚合力提質增效
接連收到多件因加裝電梯引發的行政復議申請后,徐匯區行政復議局的辦案人員選擇了類案調解,將這些案件整理后,一并移送至復調對接工作室。于是,由專家、調解員組成調解團隊,邀請雙方當事人、加梯自治小組成員、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干部一起面對面展開調解,幾輪下來,這些行政爭議均達成了和解,加梯矛盾也實現了“最優解”。
而這完全得益于徐匯區打造的復調對接工作室、行政爭議調解聯席會議、行政復議咨詢服務點“三位一體”行政復議前端化解新機制。
據悉,通過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構建行政爭議多元化解新格局正是上海探索創新行政復議全過程調解的前提和基礎。
其中,奉賢區行政復議局以行政爭議聯合調處中心跨區域平臺為核心,整合各方資源、發揮14個行政復議基層咨詢受理點主陣地作用,打造“1+X+14”立體式全流程行政爭議聯合調處機制。浦東新區司法局聯合靜安區人民法院、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共同簽訂《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爭議多元調處工作的合作備忘錄》,成立浦東新區行政爭議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升行政爭議化解的專業性與協同性;虹口區行政復議局構建“行政復議‘三調聯動’工作方案”,整合調解資源協同化解行政爭議,為申請人解開“法結”和“心結”。
與此同時,在人才共享方面,上海復議機構不斷集聚各方專家智庫力量,邀請經驗豐富、調解能力強的政府法律顧問參與調解,并輔以律師專業力量,實現專業人才“1+1>2”的效能。
在平臺共建方面,上海復議機構持續深化行政與司法的良性互動,與法院、檢察院搭建交流協作和信息共享平臺,實現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執法等力量的無縫銜接,共同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科技賦能便企利民
點擊“上海復議”小程序,即可辦理行政復議的申請、查詢、撤回等手續,同時還配備文書參考格式、行政復議小常識、復議機構一覽、法律法規等功能模塊,足不出戶,即可提交復議申請。
2022年底,上海全面開通網上申請渠道,針對公安交通管理領域較為集中的復議申請實行“每案必調”,調解成功后可“一鍵撤回”,降低辦案成本。同時還與上海解紛“一件事”平臺對接,實現一口受理、多元解紛。
針對量大面廣的小微企業在面臨行政爭議后如何救濟的難題,上海市司法局聯合市工商聯,主動對接商會、行業協會,在產業園區、商務樓宇等地,設立行政復議基層服務點,暢通行政爭議化解渠道,同時要求“重點發力、精準施策”,以全過程調解為抓手,給小微企業“再幫一把”。
具體而言,在工傷認定和給付領域,上海各行政復議機構主動靠前服務,用心用情用力為小微企業排憂解難;在市場監管領域,堅持寬嚴相濟,用功用智用誠增添辦案力度與溫度,在法理相融中促進廣大經營主體尊法守法、合規經營。
數據顯示,2023年至2024年一季度,全市共辦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工程建設、交通運輸、水利、市場監管等領域涉企案件(企業作為申請人)918件。這些案件法律關系復雜、矛盾比較集中、化解爭議難度大,但仍有329件實現調解結案,占35.8%,相比于2022年涉企案件調解結案108件、調解結案率20%,都有明顯提升。
今年4月,司法部專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復議調解工作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的指導意見》,對在行政復議辦案中強化調解的運用作出具體部署。下一步,上海各級行政復議機構將不斷強化“快收快調、應調盡調”理念,切實將行政復議公正高效、便民為民的制度優勢和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落到實處,為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上海”“法治上海”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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