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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7月24日電 (記者王昊男)7月22日,北京市機動車調控管理辦公室發布了兩則關于作廢小客車指標的通告。根據通告,吳某某、傅某某等人因為違反了《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等規定,買賣、出租承租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被列為違規行為當事人,相關小客車指標被作廢,同時三年內不得提出小客車指標申請。因案涉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已被使用并完成了車輛登記,北京公安交管部門已依法撤銷了案涉車輛的機動車登記。
北京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提醒,違規買賣、出租承租、出借借用“京牌”可能導致車輛財產損失、指標作廢等風險。簽訂的小客車指標租售合同無效,不受法律保護。此外,市民自己出錢買車但使用他人指標并將車輛登記在他人名下,可能面臨車輛財產被私自出售、抵押的風險;如果登記的車主存在債務糾紛被法院強制執行,車輛可能被查封、拍賣。
《 人民日報 》( 2024年07月25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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