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武焦宣)“駕駛員需要關注號牌及駕駛證狀態,切勿心存僥幸,耍小聰明,動歪腦筋。”8月1日,從武漢市公安交管部門獲悉,正值盛夏,武漢交警并未放松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管控,針對假牌、套牌、故意遮擋污損號牌,以及無證駕駛等突出違法從嚴整治。7月,全市共查處涉牌涉證類交通違法行為106起,有效凈化交通環境。
“民呼警應!”交管部門高度關注群眾反映線索,通過“交通違法隨手拍”舉報平臺等渠道廣泛收集,及時核查,確定證據,將路面巡邏和視頻巡控有機結合,充分借助科技力量,突出情報研判,精準打擊重點違法,切實將涉牌涉證違法危害消除在萌芽狀態。
超載大貨車竟還遮擋號牌
7月12日13時44分,汪某駕駛重型自卸貨車沿新洲區劉大公路北向南行駛至破月村移動檢測站時,因使用毛巾將號牌遮擋,并企圖躲避超限站抓拍,被執勤民警攔下,民警同時發現其駕駛車輛涉嫌超載,遂將其車輛帶至問津大道檢測站。經檢測,該車荷載31噸,實載54噸,超載50%以上未達100%。民警對其兩項違法行為依法處罰款700元,駕駛證記15分,并對車輛進行暫扣。

遮擋號牌的車輛。通訊員供圖
半掛車未按規定懸掛號牌
7 月 11 日上午 11 時 40 分許,武漢經開區交通大隊紗帽中隊副中隊長李鵬飛在金河北路巡邏時,發現一輛半掛車存在違法行為——車輛尾部未按規定懸掛號牌。民警立刻上前詢問。駕駛員楊某稱,因車輛依照特殊需求進行了改型,可由于疏忽,未在車輛后方懸掛相應的“超牌”號牌。了解完情況,李鵬飛對楊某開展宣傳教育,明確指出其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及其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九十條、《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七十條第二項的規定,民警對楊某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 200 元,記9分的處罰。

未按規定懸掛號牌的半掛車。通訊員供圖
無證駕駛+遮擋號牌
7月10日,江漢區交通大隊民警在設卡整治時,發現一輛小車前后車牌均被卡片遮擋,立即將其攔停檢查,檢查中,駕駛員承認,因擔心被“電子警察”抓拍,而故意遮擋號牌。起初,他妄圖謊稱未攜帶駕駛證來逃避處罰,隨后又從錢包中掏出一沓現金,準備遞給民警,被民警直接義正詞嚴回懟:“拿走!”經過調查,民警發現這位駕駛員竟然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最終,民警依法對其實施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以及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200元,并處行政拘留的處罰。

涉事車輛及人員。通訊員供圖
為躲停車費偽造他人號牌
7 月 23 日,交管部門接到群眾舉報,稱某小區內有一輛車疑似套用其他車的號牌。民警第一時間趕到該小區,對該車輛進行查獲,聯系到駕駛員趕往現場,從車內找到了涉嫌套牌的粘貼數字6。同時,根據視頻調取了前天晚上他進出小區時使用粘貼數字6的有關事實。該車駕駛員交代,為了省停車費便在號牌上動起歪腦筋,沒想到這么快就被查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民警依法對他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 5000元,記 12 分,并處拘留 15 日以下的處罰。

涉事車輛。通訊員供圖
武漢交警提醒,機動車號牌是識別車輛最顯著的特征,駕駛員駕駛證狀態必須正常,才能開車上路,關于涉牌涉證違法,交管部門一直嚴查嚴打,希望廣大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幸,不要為圖自己方便,而影響道路交通秩序,制造交通安全隱患。在開車之前,一定要環顧車輛一周,確保號牌的清晰完整,文明守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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