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通訊員 張倩
近日,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網絡詐騙案,被告人余某因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1萬元。
2022年11月,武漢某高校在讀研究生林某因個人情感困惑,經人介紹在互聯網上介紹認識了“大師”余某,余某自稱玄學中人,可以幫助林某算命改運。
余某告訴林某,經過自己的測算,卦象顯示林某今年運勢不好,需要購買玉牌、手串、護身符改運。在隨后的幾個月里,余某還通過與林某聊天,不斷套取更多關于林某的各種信息。隨著越來越多的卦象被命中,林某愈發對余某的“法力”深信不疑。
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9月期間,余某以“算卦、發功、點香、改命”為由陸續向林某收取辦事訂金,還會用購買符紙蠟燭、支付路費等理由找林某再次支付費用。隨著兩人熟悉,余某開始編造各種借口,如家人去世辦喪、化解仇家報復、購買算命通靈道具等找林某借款,費用及借款共計26萬余元。
2023年10月,林某因經濟原因找余某返還之前的“借款”,余某卻找各種理由搪塞,稱自己會分期還錢,讓林某緩一緩,還制定了詳細的還款計劃和還款資金。等待了一段時間后,林某發現余某不回消息直接玩消失,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遂向公安機關報案。余某到案后對相關事實供認不諱,卻辯稱與林某往來的20余萬元絕大多數為“借款”,且自己還制定了還款計劃,并非蓄意詐騙。
法院審理后認為,余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林某26萬余元,并將上述資金用于直播打賞、游戲充值、旅游、休閑娛樂等日常花銷,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余某有自首情節,且家屬主動向被害人賠償了大部分經濟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法院最終判處余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責令余某退賠剩余5萬余元發還被害人。
法官說法
迷信詐騙活動往往精心策劃,通過一系列預設的“套路”侵蝕受害者的心理防線。
當個人處于生活的低谷,遇到無法解決或處理的問題,這些脆弱時刻成為詐騙分子趁虛而入的絕佳時機。其利用受害人對封建迷信的信任,以及想要改變現狀的迫切渴望,通過“算卦、占卜、改運、驅邪”等方式,巧妙編織謊言,讓受害者陷入其編織的信任陷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案中的作案手法雖不罕見,但生活中缺乏心理防范為“玄學”買單之人仍舊不少。要增強防詐意識、科學意識,警惕利用封建迷信實施的詐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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