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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記者 袁超一
通訊員 張雪莉
“針對《關于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的司法建議書》指出的問題和建議,我局照單全收,并由大冶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站負責落實……”9月9日從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為從源頭化解非法捕獵問題,向大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出司法建議書,為保護野生動物和生態環境提供有力支持。

司法建議書
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期間,被告人陳某某多次在金山店鎮“后背山”山場放置狩獵夾獵捕野生動物,共獵獲11只野兔并出售,非法獲利988元。大冶法院判處陳某某拘役五個月,緩刑八個月,追繳違法所得。
2023年2月,被告人吳某攜帶氣槍沿金牛鎮西畈村路段尋找野生動物進行狩獵,共獵殺兩只斑鳩、兩只雀子和一只鴿子,并帶入某小廚餐館加工食用。吳某因犯非法狩獵罪、非法持槍罪被大冶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
此類非法獵捕行為,不僅嚴重侵害了野生動物的生存權益,更對區域生物多樣性構成了威脅,對生態平衡造成了破壞。如何更好地發揮司法力量,守護野生動物?必須追根溯源找準“病因”才能“對癥下藥”。
大冶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柯勁松組織“四合一”環資審判團隊對近年來涉野生動物保護案件進行深入分析,并向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出司法建議:一是加強監管,適當加強巡邏防控力量號召群眾廣泛參與,暢通舉報渠道,對舉報線索查證屬實的予以獎勵。二是加大執法力度,對全市范圍內持續開展非法狩獵、買賣野生動物的排查,實施全鏈條全方位的打擊;聯合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市域內餐廳進行排查。三是加深普法宣傳力度,特別是對于禁獵區、禁獵期、野生動物等相關法律概念的宣傳,以及禁獵期狩獵法律規定及觸犯刑法的嚴重后果。
大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收到司法建議書后,積極與大冶法院取得聯系,承諾將對司法建議書中所列問題逐一分析、全面落實。復函還詳細介紹了野生動物保護資源、日常監測保護、協作機制開展、宣傳教育等情況,并表示將持續加強野生動物法律法規學習、野生動物保護宣傳等力度,全面清理整頓交易鏈條,建立長效機制,確保各項保護管理措施落地見效。
得到積極反饋后,大冶法院刑庭法官助理黃輝等還進行了多次回訪,詳細了解這份事關野生動物保護的司法建議書落實情況,確保司法建議見實效、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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