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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記者 袁超一
通訊員 梁學東
9月12日,極目新聞記者從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通過開展“全面提升審判執行效率”專項活動,2023年以來,全省法院案件平均審理時間縮短10.8天,大大節約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

湖北高院
近日,在審理方某與四川某建筑勞務公司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時,考慮到該案事實清楚,經當事人同意后,湖北省咸寧市通山縣人民法院將案件轉入通山縣人民調解中心。
在該縣勞動爭議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經通山縣法院司法確認后,上述案件于7天內結案。
案件久拖不決,嚴重影響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及時實現。為此,湖北高院在全省法院開展“全面提升審判執行效率”專項活動。
湖北高院審判管理辦公室負責人介紹,專項活動聚焦“群眾感受”,圍繞深化改革、強化質量、加強管理、推動信息化建設來提升審判效率。全省法院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和前端化解,大力支持各類非訴機制發展,以多種形式、多元渠道,從源頭上遏制訴訟案件增量;推進實質性解決爭議,減少衍生案件和程序空轉,杜絕濫用發回重審、指定再審、程序性駁回起訴等情況發生。
通過嚴格規范審限管理、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加強案件流轉管理、強化司法鑒定評估節點管理等措施,明確各節點的辦理期限,全力壓縮上下級法院之間、立案部門與審判執行部門之間案件材料流轉的時間,及時、快捷、低成本、高效益地實現當事人訴權。
與此同時,湖北高院在全省法院大力推進長期未結、久押不決案件清理行動,去年以來,全省法院一年以上未結訴訟案件同比減少1370件,降幅達68.30%。
今年8月,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法院運用“執破融合”簡易審理新機制,促成3名債權人與某企業達成和解協議,僅用時13天便審結了一起復雜的破產案件。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在涉案件方面,湖北高院先后出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十條舉措”和深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十條措施”,開辟涉企案件綠色通道,建立簡案快辦機制,嚴格審限管控,壓縮立案、調解、委托司法鑒定辦理時限,推動訴訟全流程提速,全省法院涉企案件平均審理時長同比下降9.4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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