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術筆談】
如果將2014年舉辦的首屆“社科法學與法教義學的對話”學術研討會視為中國法教義學正式誕生的標志,那么這一研究范式迄今為止恰好度過其“孩童時期”,期間既有成績,也存在問題。
中國法教義學的成長與發展
在某種意義上,中國法教義學最初是借助社科法學的“他者視角”來反思和明確自身的基本立場與風格的。這種獨特之處也決定了論戰對于中國法教義學的成長意義匪淺。總的來說,這十年間圍繞一般性主題展開的顯性論戰并不多見,比較有代表性的是一場對話和兩場爭鳴。
一場對話指的是2023年舉辦的第二屆“法教義學與社科法學的對話”學術研討會。之所以時隔9年之后才開啟第二場集中探討,一個重要原因在于,對壘雙方都意識到,純粹的方法之爭并無太大意義,唯有拿出成熟的研究成果才更具有說服力,而且在不斷碰撞和溝通過程中,雙方也消除了早期粗淺的誤解。在這次會議上,盡管在個別議題上仍存在較大分歧,但將社科知識和方法融入法教義學之中已成為包括法教義學者在內的基本共識。兩場爭鳴之一的主題是司法裁判的規則導向與后果主義之爭,這可以被視為2013年蘇力教授與孫笑俠教授關于“法律人思維”之爭的延續。社科法學高舉“后果為錨”的旗幟,試圖證明任何教義的背后都存在更為“現實的”底層邏輯,因此主張打破“概念黑箱”,直接進行現實分析;法教義學則強調“規則導向”(依法裁判)的重要意義,否認后果主義的元方法地位,力圖在既有方法論的框架內來定位后果考量方法。另一場爭鳴則圍繞比例原則和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展開。社科法學(主要為法經濟學)認為比例原則無法提供理性決策與審查方法,適用范圍受限,甚至只被用作修辭策略;法教義學則主張,雖然適度引入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可以降低合比例性分析的主觀性與不確定性,但比例原則具有不可替代的損益權衡功能且在公法和私法中都有廣闊適用空間,無法為成本收益分析所取代。
與此同時,法教義學的發展也得益于關聯性研究的繁榮。近年來,部門法學中法教義學研究趨熱至少有三個重要促成因素:一是案例研究的繁榮。較之于20年前,案例研究已經成為今天中國法學研究的常態,案例指導制度的施行進一步強化了這一研究。案例研究具有個案取向和偏重教義的特征,案例評析輔佐和圍觀司法實務,也為部門法和非部門法研究提供了教義學基礎。二是鑒定式方法的興起。鑒定式方法的核心就是涵攝技術(歸入技術),而涵攝的前提是闡明法律規范所包含之概念用語的意義。顯然,圍繞法律規范的適用所展開的意義闡釋和法學建構活動,就是法教義學活動。三是法律評注工作的展開。法律評注(法典評注)近年來在國內頗受關注,從一開始圍繞單行法的條文選釋到對民法典的體系性評注,評注學已成為民法學界的顯學。法律評注具有鮮明的實務導向,以解釋現行法為中心,其實就是特定領域教義學知識的體系化展現,甚至被視為“法教義學的巔峰”。
中國法教義學研究的問題反思
十年來,中國法教義學研究呈現出日趨蓬勃的局面,這個過程中也顯露出一些值得反思的問題。首先,中國法教義學研究與中國司法實踐之間仍比較疏離。近年來,“只關心法律條文的表述和承諾,而不關心法律在實踐中的實施狀況”已得到很大好轉,但教義學與實踐的親和度依然并不十分令人滿意。早期教義學者未擺脫“就法條談法條”的傳統研究桎梏,后又盲目追捧德日教義學說,與司法實務界的互動很少。但是,真正意義上的法教義學本身并非法學的專有活動,而是學術與實踐的共同交流形式。法教義學關注司法實務乃其作為實在法之適用理論的內在本質使然。學界應當進一步擴大與實務界的交流和合作,協力形塑一種既尊重中國現行實在法,又對司法實踐保持體系內批評性反思的中國法教義學。
其次,中國法教義學研究的力度和深度在各法律領域分化較為明顯。在當下中國學界,法教義學研究在不同法律領域的影響并不相同:在民法學和刑法學領域,教義學居于主流地位,其他研究方法只是對教義學的補充;在憲法學領域,在中青年一代學者中規范憲法學相較于政治憲法學略占優勢,但大體而言是對半開的局面;在行政法學或經濟法學等較為年輕的學科領域,教義學研究尚未形成明顯優勢,政治學、經濟學等政策導向研究方式非常有吸引力。應當看到,民法和刑法以外的法律領域并非不需要教義學。相反,由于這些領域既有法律規范的體系化程度較低,所以更需要教義學的支撐。當然,在這些領域短期內建構出自主教義學知識體系的難度極大,它們也的確需要更為迅捷地回應現實問題,借鑒其他學科知識、方法。所以在未來,像憲法學、行政法學、經濟法學這些領域更應當成為教義學研究的重點和著力方向,以免中國的法教義學從整體看成為“跛腳的”法教義學。
最后,中國法教義學的概念構造和知識體系化能力尚有不足。目前中國法教義學的主體活動在法律解釋的層面上展開,相對來說概念構造和知識體系化方面仍有很大待填補的空間。這自然與中國法教義學研究尚處于起步階段、能力有所欠缺有關,也與教義學者們的意識不足有關。任何法教義學活動都必然與概念相關,而中國法教義學發展中的關鍵問題正在于缺乏中國自主的法學概念和范疇。法教義學中的概念和范疇就好比中國法學創新的“思想芯片”。中國法學與西方法學最大的差距就在于提煉原創性概念、范疇的能力尚有不足。建構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就要把“科學家精神”和“工匠精神”結合起來,打造既有深刻思想內容又有精湛結構的“思想芯片”。當然,這并非易事。中國的法教義學研究需要足夠的時間來進行學理上的積淀、提煉、歸納和創新,也需要足夠的耐心和空間來進行選擇和比較。
建構以法教義學為“基石”的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
未來的中國法教義學當以建構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為己任。在此進程中,既要借鑒具有普遍意義的教義學方法,也要謹慎對待外來的教義學知識。真正的教義學知識本就帶有天然的“國別性”和“本土性”。只有在中國法的基礎上講出法教義學的“中國話”,中國法教義學才會真正成熟。當然,也不能因為某個教義學說起源于他國,就一概否認其有被借鑒的可能性。外來教義學說可能反映對特定法律問題之本質的理解,借鑒和吸納他國法教義學成果無可厚非,但需要立足本土、小心甄別、細加比較,注意“隱含背景”以及可能的價值差異。同時,也應更為注重從古代法律思想,尤其是律學傳統中吸納有益養分,結合對當下中國法律實踐的經驗歸納,通過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和“建構性解釋”來獲得更具有解釋力和說服力的教義學說。
總之,在我國以制定法為規范體系的中心、法律適用構成法律實踐的核心關注的大背景下,法教義學必然應當維系其主流法學研究范式的地位,也理應成為建構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基石”。
(作者:雷磊,系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25003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鄂B2-20231273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鄂)字第00011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706144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鄂)字3號 -
營業執照
鄂ICP備 13000573號-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
版權為 荊楚網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