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黃芳 王振寧)“這個工資與我們18個人討要了三年,今天終于有了結果。”日前,以溫某為代表的18名農民工兄弟,在拿到調解協議書的那一刻激動萬分。
日前,溫某等18名農民工來到利川市汪營法庭,就利川市鑫某環保有限公司拖欠勞務費一事向法庭提起訴訟。
“法庭在接到訴訟后,就和我們取得聯系,還是希望通過調解來解決這一勞資糾紛。”利川市汪營司法所所長董朝霞在和法庭達成一致后,就積極聯系利川市鑫某環保有限公司負責人,并約定了調解時間。
據了解,溫某、余某等18人在2021年8月-2024年7月期間在利川市鑫某環保有限公司務工。近年來,由于公司經營出現問題,致使期間拖欠溫某、余某等18人工資43.2275萬元。
“一方短期拿不出來錢,一方又是要維持家庭開支,兩方的困難都是很具體的,所以如果想要成功調解,雙方都只能各讓一步。”面對這樣的局面董朝霞也很為難。
最終,調解通過“背靠背”的方式,爭取了雙方最大的諒解和支持,并達成協議。約定利川市鑫某環保有限公司以三年為期,分期將溫某、余某等18人工資付清,隨后,法庭還就調解協議進行了司法確認。
“涉及到農民工權益保障這一塊,無論在調解還是法律援助方面,一直都是我們公共法律服務的工作重點。”利川市司法局負責人介紹說。
“真是太感謝你們了,這下我們回去也可以跟家里有個交代了!”近日,來自四川大涼山的彝族兄弟孫某,在利川市建南司法所,用不太流利的普通話向司法所工作人員道謝。
據悉,孫某一行系四川省古藺縣龍山鎮人,2024年9月9日來到利川建南鎮實施森林防火帶隔離砍伐工程,并與工程發包方黃某某達成勞務關系。但因在工作中不服從黃某某的管理安排,與另一施工隊發生沖突,致使黃某某欲與孫某一行人解除勞務關系。可孫某等人認為,如果要解除勞務關系,就必須賠償路費、誤工費等各項經濟損失共2萬元,并補償他們購置勞動工具、生活用品及房租等費用。
“黃某某這邊認為無法繼續保持勞務關系的主要原因是孫某等人,因此不愿意賠償,因此才產生糾紛。”利川市建南司法所所長王振寧。
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維護各方當事人的權益,工作人員著力從“情、理、法”三個方面開展調處工作,經過工作人員細致入微的釋法、講解和勸說,在“較真、負責”的態勢下,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成功化解糾紛。
據統計,今年以來,利川市共調解涉及農民工矛盾糾紛61件,涉及金額230余萬元。利川市法律援助中心共計指派涉及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89件,涉及金額135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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