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朱凌云 洪曦)近日,硚口區人民法院運用“執破融合”機制,以“破”促“執”,順利執結一起勞動爭議案件。
2023年,小吳在某電子公司務工期間,因工資問題與公司產生矛盾。在法院的調解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電子公司承諾向吳某支付欠薪。隨后,電子公司以經營不善、無力支付為由拖延履行,小吳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經線上線下調查,執行法官發現電子公司持續虧損,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和公司股東也拒接法院電話,處于“失聯”狀態。執行法官窮盡財產調查措施,仍未找到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依法對陳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費措施。
一面是急于拿回欠薪的小吳,一面是“無財可執”的電子公司,還有沒有別的辦法可以推進勝訴權益兌現?“執破融合”為執行法官提供了可行思路。該案中電子公司符合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破產情形。
小吳提交了破產申請后,執行局依法將該案移送破產審查。“執破融合”團隊整理移送破產審查執行決定書(以下簡稱“執行決定書”)、審查報告、財產查詢情況等材料遞交立案庭,以“破申”案號對電子公司破產清算進行登記立案,并向陳某及公司股東送達了執行決定書。
收到執行決定書的第二天,陳某主動致電法院詢問情況。電話中,執行法官耐心釋法說理,講明破產清算案件的審理流程及可能追究股東及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的情形。
“之前出于對公司經營狀況的焦慮,我們對法院執行的態度確實有問題。雖然公司現在發展情況不佳,但我和股東們商量后還是決定再搏一搏,不愿讓公司就這么散了……”陳某說道。
考慮到電子公司對繼續經營有強烈意愿,執行法官再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最終,股東們一致表示愿意出資代替公司履行還款義務,該案達成和解。
幾日后,股東們將錢款匯入法院賬戶,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將款項發還給小吳,小吳如愿以償地收到了全部欠薪。
為幫助被執行人重建信用,執行法官在對陳某進行教育后,依法解除了對其的限高措施。“感謝法院給了公司這個寶貴的機會,我們爭取盡早恢復盈利,實現重生!”陳某表示。
接下來,硚口法院將繼續發揮破產制度特殊功能,依法解決確實存在的“執行不能”案件,推進“執破融合”見行見效,最大限度推動涉企案件債權債務高效清理,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厚植法治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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