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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今年3月,一則海底撈火鍋店內有人“向火鍋小便”的短視頻引發輿論廣泛關注。而后,上海黃浦警方發布警情通報,對涉案的唐某(男,17歲)和吳某(男,17歲)作出了行政拘留處罰。


3月14日,四川某餐飲公司、上海某餐飲公司至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唐某、吳某某及其各自父母公開賠禮道歉,賠償各項損失共計2300萬元及維權開支10萬元,承擔上海某餐飲公司支出的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費0.93萬元。
據人民日報報道,9月12日,該院判決唐某及其父母,吳某及其父母在保護未成年人隱私的情況下,分別在指定報刊上向四川某餐飲公司、上海某餐飲公司賠禮道歉;唐某父母、吳某父母賠償兩家公司各項損失共計220萬元(唐某、吳某有個人財產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唐某父母、吳某父母賠償)。

一泡尿,換來行政拘留的處罰,還有220萬元的賠償,對個人和家庭而言,可以說是相當昂貴的代價,但是,這樣的處罰合理且必需,是行為人為自身嚴重失范行為所付出的應有對價,更是法治社會對公德文明的堅決捍衛。
從法律層面來說,這樣的判決于法有據、于理應當。唐某和吳某雖為未成年人,但已具備對自身行為違法性和后果的認知能力。他們故意向火鍋里小便,拍成視頻肆意傳播,造成涉事門店餐具、環境受損,危及食品衛生安全。企業為消除影響采取一系列措施,產生餐具損耗、清洗消毒等費用,這是直接的財產損失。同時,事件引發廣泛關注,給企業商譽帶來負面影響,導致經營收入減少,這些損失都與其侵權行為緊密相關。
法院在判決中厘清了企業合理損失與自主商業決策之間的界限,認可全店消毒、餐具換新及對受影響顧客退款屬于合理損失范疇,但對十倍賠償消費者的費用則不予支持,體現出裁判的嚴謹與公正。可見,220萬元的賠償并非隨意開出的“天價”,而是經過嚴格論證和依法判斷的合理補償,讓違法者及其監護人為侵權行為買單,彰顯了法律的公正和權威,有力維護了公平有序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從維護社會公德的角度來看,這一判決也積極回應了社會關切,引領了價值導向。兩名17歲年輕人的舉動,不是一時糊涂的“惡作劇”,而是對公共衛生、商業信任和社會文明底線的公然挑釁。其行為嚴重違背了道德文明,挑戰了公序良俗,對商家聲譽和消費者心理造成極大傷害,必須予以嚴懲,才能起到警示作用,才能向社會傳達“損害公共利益必付代價”的明確信號。
行政拘留的處罰,220萬元的賠償,既是昂貴代價,也是深刻教訓,具有深遠的警示意義。
其一,清晰界定即使在網絡傳播環境中,個體行為的法律邊界和責任歸屬也不會因匿名性和擴散性而變得模糊。兩名行為人或許認為自己只是“開個玩笑”,甚至懷著僥幸心理,覺得自己的行為不會被發現和追究。殊不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任何違法侵權行為都難逃法律的懲處。
其二,未成年人身份絕非“免責金牌”。“還是個孩子”這種話,無法成為推諉責任的借口。司法實踐表明,當未成年人的行為足以顯示其辨別能力時,法律追責的鏈條便會啟動,不但其本人要擔責,監護人也要承擔責任,這有助于遏制部分青少年有恃無恐的放縱心態,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
更重要的是,判決突出并強化了監護人在未成年人教養中不可推卸的關鍵角色,父母若在平時缺失了對子女最基本的道德教育,沒有培養其規則意識和敬畏之心,那么法律和社會輿論,就會以嚴厲和昂貴的方式,為他們補上這堂遲來的“責任課”。這不僅是對兩個當事家庭的警示,更是對全社會家庭教育責任的喚醒。
做錯就要認,受罰要立正,文明是一種習慣,更是一種責任,在社會公共生活中,每個人的一言一行都不僅關乎個人體面,更直接影響他人權益和社會整體秩序。提高守法意識和道德修養,既是個人立身之本,也是社會和諧之基。不要因為一時的沖動或好奇,就做出違法缺德的事情,否則,后果會很嚴重,代價會很沉重。這也是這一案件給我們留下的深刻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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