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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記者 王柳欽
近日,“羅永浩吐槽西貝預制菜”沖上熱搜,將“預制菜”話題再次推向公眾視野,有網友調侃稱要開一家做新鮮現炒的“東貝”。極目新聞記者搜索發現,現實中確實存在一家使用“東貝”名稱的餐飲相關公司。

網友制作的AI圖
據了解,“東貝”引發網友討論,不僅由于其名稱與“西貝”的對應關系,還來源于網友將“東貝”和“新鮮現炒”關聯起來。在網絡平臺上,有網友模仿電影臺詞調侃稱:“西貝炒不了的菜我東貝炒,西貝煲不了的湯我東貝煲湯。新鮮食材,當天現炒”,還有網友使用AI軟件,模仿西貝餐館的風格制作了“東貝”的虛擬圖片。
9月21日,極目新聞記者在天眼查上以“東貝”為關鍵詞搜索看到,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確實有一家名稱中帶有“東貝”的小微企業,注冊資本為5萬元,成立日期為2025年2月13日,隨后,記者聯系到該公司,一名服務員稱,他們餐館主營蕎面,也有炒菜等中餐,“都是現做的,不是預制菜”,目前只有一家門店,至于其他情況,由于他不是老板,因此也并不清楚。該公司老板表示,在這次與西貝有關的網絡爭議數月前,餐館就已經開業了,取“東貝”這個名字也和“西貝”沒有關系,“我們也沒有對外宣傳的想法”。

21日,極目新聞記者就此事咨詢了廣東哲清律師事務所馬俊哲律師,他認為,如果“東貝”使用的標識、菜品名稱、店內裝潢與“西貝”高度相似,且足以引起消費者混淆,就涉嫌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
如果是單純的文字相似,并不會直接構成侵權,要判斷其是否侵權,核心在于認定“商標近似”和“足以造成公眾混淆”,這并非簡單的外觀比對,而是綜合評判的過程。從法律依據來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如果“西貝”的品牌名稱、相關LOGO已核準注冊且在有效期內,而且假如,“東貝”在LOGO設計高仿西貝,店內裝潢也高仿西貝,而且相同餐飲服務及核心菜品上,使用文字字形相近,這樣的相似足以造成公眾混淆,那么,才可能符合商標近似的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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