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極目新聞評論員 吳雙建
9月20日,內蒙古自治區錫林浩特市公安局對外發布通告稱,9月5日起,集中采集轄區內男性居民血樣,錄入本地DNA數據庫。信息采集對于防范老人兒童走失、人員身份信息確認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采集地點在居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錫林浩特市公安局楚古蘭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開展這項活動是出于Y庫建設的需要,堅持居民自愿原則,“我們不強制性采集”。(據9月23日中國新聞周刊報道)

警方通告
Y庫的全稱為Y庫家系工匠系統,很多大案要案偵破時要靠DNA信息。此次采集之所以專門針對男性,是考慮到生物遺傳因素。專家表示,Y庫的建設對于破案有非常直接的幫助,可以快速縮小嫌疑人的范圍。該技術曾被應用于白銀殺人案、南醫大女生被害案等案件的偵破工作。
從法律上來說,我國現行法律并沒有授權公安機關可以無差別采集居民血樣。《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采集我國人類遺傳資源,應當事先告知人類遺傳資源提供者采集目的、采集用途等,征得人類遺傳資源提供者書面同意。
但問題也隨之而來。一是,這次當地采集血樣是否強制呢?從媒體報道來看,派出所稱“堅持居民自愿原則”,不強制采集。然而,當地公安局的通告上又明確,本次血樣采集的作用是完善公民身份信息,直接關聯到個人身份證、護照等證件的辦理。
直接關聯證件的辦理是什么意思?當然,從字面上來理解,似乎是說如果沒被采集血樣,就影響辦身份證和護照。如果是真的,那就有變相強制之嫌。
二是,當地稱,采集對于防范老人兒童走失、人員身份信息確認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然而在輿論和專家看來并不是這樣。Y庫的建立,主要還是為了排查犯罪嫌疑人,而非為了尋親等。
當然,“人員身份信息確認”的說法,可能包括了破案需要,但對于公眾來說,官方的表述就很模糊。哪怕主要是為了防范犯罪,有利于快速破案,說出來居民也是理解的,不必遮遮掩掩。法律也規定居民有知情權。
三是,遺傳信息庫的建設,居民個人隱私和數據安全能得到有效保障嗎?通告中稱,居民個人信息及生物樣本將依法嚴格保密,確保信息安全。這一句恐難以完全消除公眾疑慮。個人信息樣本里的信息含量是非常巨大的,包括生物學意義上的親屬關系等,能建立一個家族譜系,屬于個人隱私。從數據安全上來說,采集的數據還涉及我國生物安全保障問題,要保證不被竊取。當地有關部門,其相關能力是否已經具備?
公眾關注公安機關集中采集居民血樣,并不是壞事。公安部門依法采集,居民知情同意,信息安全有保障,就不是問題。從上述通告來看,在采集用途、是否有變相強制、數據安全等方面,輿論存在一些疑問。當地自9月5日起開始采集,是不是因為有居民不理解,9月20日才發通告?
對此,當地有必要做好針對性工作,解疑釋惑,以保障血樣采集的活動能受到廣大群眾的理解支持,確保此事真正做到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25003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鄂B2-20231273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鄂)字第00011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706144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鄂)字3號 -
營業執照
鄂ICP備 13000573號-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
版權為 荊楚網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