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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評論員 吳雙建
近日,福建廈門海滄區教育局下屬幼兒園教師林芳(化名)被用人單位以患有地中海貧血(簡稱“地貧”)、體檢中隱瞞貧血病史為由通知解聘。而林芳認為自己從不貧血,不存在未如實填報“貧血”問題,要求復核解聘決定。(據9月24日新京報報道)
據媒體報道,為林芳做招聘體檢的醫院證實其3次體檢結果均不貧血。教育部門之所以認定林芳為“地貧”病患者,依據為其在產檢中的“地貧”基因檢測結果。經血液科醫生診斷,林芳為無癥狀“地貧”基因攜帶者,而非患者。除林芳外,廈門還有多名女教師在招考中因攜帶“地貧”基因被拒聘。
當地教育部門維持解聘處理的依據是《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該辦法規定,體檢檢出血液系統疾病,屬于“不合格”。由于“地貧”屬于血液系統疾病,解聘林芳看起來也有法可依。
真的是這樣嗎?恐怕不是。醫生稱,有“地貧”基因并不等于有“疾病”。很多基因是隱性的,并沒有顯性特征,更沒有病癥,能稱之為疾病嗎?這是值得商榷的。當地教育部門承認,因為舉報者是實名舉報,窮追不舍,一直施加壓力。從這里看,當地似乎陷入了“誰舉報誰有理”的誤區。
值得關注的是,這起事件因為舉報而被教育部門得知。教育部門在林芳入職體檢時,并沒有進行基因檢測,也沒有查出血液類疾病。就是說,如果她之前沒有為生寶寶做基因檢測,她也不會被發現自己是“地貧”基因攜帶者。
一個關鍵問題就來了,舉報者是怎么知道林芳的個人醫療檢測信息的,甚至還提供了報告?這些報道中并沒有詳細說明。據報道,除了林芳,還有多名女教師也因此被拒聘。那么,舉報者怎么知道這么詳細的信息?一位女教師的醫療信息泄露還有可能是偶然情況,那么這么多教師信息泄露,無疑更令人擔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對患者的隱私和個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隱私和個人信息,或者未經患者同意公開其病歷資料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那么,是醫院泄露的,還是她個人泄露的?還是有人為了打擊報復他人,從不正當途徑獲取的?希望當事人能夠報警維權,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所以,當地應該按照招聘體檢要求的項目報告結果作為招聘的依據,才能保障女性求職者的就業公平。另外,如果發現舉報背后,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相關部門也有必要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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