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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初,涉及楊子、黃圣依夫婦的“1·16臘肉直播事件”一度引發公眾關注,6名涉事公司工作人員被上海警方刑拘。
近日,《案件聚焦》欄目報道了該事件的詳細情況和最新進展。目前,仍有2500余萬元的商家服務費沒有退款,這些錢款最終都被認定為三名被告人的犯罪金額。
今年9月29日,上海閔行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本案作出一審宣判:三名被告人犯合同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十個月至十一年三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一審判決后,三名被告人已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上訴。
“明星直播”大火爆,當天卻大翻車
2024年1月16日,楊子、黃圣依夫婦到網紅達人@表哥(覃進展)的直播間帶貨,全國不少中小商戶被吸引,紛紛掏出5萬、10萬甚至更多服務費。
沒想到直播草草收場,產品無人問津,貨品堆積如山,帶貨的公司卻人去樓空,事件引起全網關注。


今年3月,組織這場“帶貨”的上海閔行好媽媽影視發展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詐騙一事已被立案,另有6個人被刑事拘留。其中三名主要負責人后來被閔行區人民檢察院以合同詐騙罪提起了公訴。
黃圣依、楊子、李彩樺、麥家琪等多位明星、網紅牽涉其中,受騙商家高達200多戶,被騙金額約3000多萬元。


2024年1月,被相關“明星直播”的招商視頻吸引而來的商家多達330余家。包括來自貴州的臘肉老板、浙江的日化品創業者、山東的養生酒經銷商……他們被這些“零風險、高回報”的承諾吸引,紛紛報名。
張女士(化名)是其中一員。她經營一家小型日用品公司,為了年底沖銷量,她特意趕到上海實地考察。更讓她放心的是——對方出示了與楊子、黃圣依的“合作合同”,雖關鍵條款被遮擋,但蓋著公章,看起來“有憑有據”。

“他們說,只要交10萬,保證銷售額做到100萬,做不到可以退錢。我覺得風險不大,就簽了。”張女士說。
2024年1月16日,直播開始。張女士和團隊早早守在電腦前,準備迎接“爆單”時刻。可現實卻像一盆澆下的冰水:匆忙的直播中,張女士產品展示僅僅兩三分鐘就草草結束,最終也只賣出十幾單。“我們投了幾十萬備貨,全積壓在倉庫里,過期了就是廢品!”一位食品商家痛心疾首。
直播結束第二天,商戶們趕到公司維權,卻發現招商公司百般推脫,甚至開始撤場。憤怒的商家,最終選擇向警方報案。

事件迅速發酵,相關消息沖上熱搜。
藝人楊子也發布澄清視頻稱:網傳收取眾商家三千余萬元“保量坑位費”的兩家招商公司,“與我們沒有任何關聯,我們不認識也從未接觸過這兩家公司的任何人員,更不知曉其招商內容及各種侵權行為。”

如果招募商家的公司和藝人之間并沒有關聯,那么當時信誓旦旦向商家們做出承諾的涉案公司究竟是什么來頭?
精心策劃的合同詐騙
據了解,辦案人員調查后發現,直播翻車并不是“運營失敗”這么簡單,而是一場精心策劃的合同詐騙。三名主犯——湯某、王某甲、王某乙,學歷最高僅為大專,他們在招商時隱瞞了許多真相。
到案后,三人交代,他們之所以能和這么多明星資源搭上線,完全依靠的是第一被告人湯某。湯某表示,他在大專學習的并非相關專業,但出于對影視文學的愛好,畢業后,他一直在影視圈謀生。
混跡多年之后,湯某自稱有了些所謂的“影視圈資源”。2023年,曾與湯某合作過的王某甲主動聯系了他。鑒于直播帶貨當時勢頭強勁,兩人決定一起大展拳腳。
王某甲負責搭建運營團隊,湯某則是利用自己掌握的明星資源,又借用了他人的公司資質,在重重包裝之下,終于簽下了幾場明星參與直播帶貨的合約。
而為了方便招商,湯某和王某甲還特地成立了幾家空殼公司。很快,第一場明星帶貨直播就上線了。

隨著調查的不斷深入,辦案人員發現,實際上明星帶貨合同中約定的直播時間為2小時左右,且介紹的產品數量一般不超過30個。
然而,這些關鍵信息在湯某等人的招商過程中被刻意隱瞞,取而代之的是鼓吹所有商品均能通過明星直播進行帶貨。

在被告人和商戶簽訂的合同中幾乎都注明了帶貨明星的姓名,但為什么許多產品仍然沒有被明星展示介紹?被告人王某甲表示,這是商家們對合同理解有誤。

不僅如此,他們還向商家承諾,可以免費使用明星直播中的切片視頻。但實際上,他們并沒有取得楊子、黃圣依等藝人的切片授權。

至于合同中承諾的1比10,甚至更高的保量銷售比,檢察官發現這實際上也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閆慕華告訴記者,檢察機關通過本區大型直播帶貨公司了解到,保量銷售比能做到1:3已屬較高。通常直播公司是根據銷量提成,如果要有銷售保量比,需要非常有認知度、非常有名的那些明星帶貨直播才會去承諾。但在本案中,被告人承諾了從1:5起到1:10的保量比,高的甚至到達1:14,即便明星本人也不敢承諾,三名被告人卻如此輕松地向商家承諾如此高的保量比,顯然不存在實現的可能,只是通過虛假承諾吸引大量商家交付服務費。
三人被提起公訴,法院判了
目前,仍有2500余萬元的商家服務費沒有退款,這些錢款最終都被認定為三名被告人的犯罪金額。閔行區人民檢察院對本案審查后,依法對三名被告人以合同詐騙罪提起公訴。

今年9月29日,閔行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本案作出一審宣判:
三名被告人犯合同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十個月至十一年三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一審判決后,三名被告人已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上訴。

來源:案件聚焦、上觀新聞、第一財經
出品:荊楚網(湖北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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