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警查處違法改車辦案現場。通訊員 供圖
荊楚網客戶端—荊楚網消息(通訊員 向偉華)4月29日下午,恩施州公安局高警支隊宣黔大隊在咸豐服務區,查獲一起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違法行為。
下午4時許,民警在咸豐服務區執勤時,發現一輛號牌為鄂QH***8“三菱版”黑色小型越野車,經檢查后發現,該車輛車標及外形等都和行駛證上面不相符,民警隨即將駕駛員及車輛帶回大隊調查。
車主邢某稱,號牌為鄂QH***8“三菱版”黑色小型越野車,系他從別人手中購買的二手車。2018年,車輛被朋友借去在咸豐縣出過交通事故,隨即在修理廠將車輛前后車標處加裝三菱車標、改裝行車架、更換輪胎、加裝LED大燈及三菱帕杰羅標志,外觀改裝得與三菱車大同小異,該車輛實為獵豹牌越野車。
對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違法行為,民警對邢某進行了批評教育,責令其現場恢復原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機動車登記規定》的規定,邢某的行為已屬于涉嫌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對此,給予其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