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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趙瑩瑩)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昨日發布《關于簡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申請材料的公告》,明確國管公積金繳存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不再需要提交紙質提取申請書。
公告表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部署要求,即日起,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不再提交紙質提取申請書,但職工應當按照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提取告知承諾制有關規定,承諾申報的信息準確、完整、有效,對提取適用事項真實性負責。
記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于繳存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按要求仍需要提交紙質版提取申請書,但諸如異地購房證明、社保證明、無房證明、退休證明、離職證明、收入證明、補繳證明等證明材料早已簡化取消。特別是在京無住房且租房的繳存職工,辦理公積金提取時,僅需提供身份證外加填寫相應申請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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