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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報訊(記者彭小萍、通訊員楊保華)“喂!110嗎?我家的門打不開了……”“我衣服被風吹到對面陽臺上了。”“我的車被其他車堵住了,需要移車。”類似報警,都不是公安110負責的范疇。
2018年,湖北公安機關110報警服務臺共接群眾報警823萬余次,非警務類警情579.3萬起,占總警情的70.1%,無效報警占總警情的51.2%。其中,黃石一男子一年內28次撥打110報假警。另有一男子醉酒后,一晚上連續200多次撥打110。

公安警力資源緊張。湖北省平均每天110電話呼入量達到2.3萬個左右,各級公安機關指揮中心平均每2分鐘就有一起110報警電話,每5分鐘就會調度一起有效警情。亂報警、報假警等行為,會因長時間占用公共資源導致真正需要報警求助的電話無法打入,延誤警情處理。
惡意騷擾110報警電話是違法行為。2018年,湖北公安機關共處理34名長期多次惡意撥打、報復撥打110的人員。
宜昌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副科長劉濤表示,雖說遠親不如近鄰,近鄰不如110。但110是群眾在遭遇緊急情況時的“生命線”,是極為寶貴的公共安全資源,廣大群眾一定要珍惜110使用率,正確撥打110。
據介紹,公安機關110報警服務臺受理的范圍主要有:緊急報警類,包括恐怖襲擊類警情,刑事類警情,治安類警情,群體性事件,火災、交通等治安災害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緊急求助類,包括發生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險情,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需要公安機關緊急處置的;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如溺水、墜樓、自殺等,需要公安機關立即救助的;老人、兒童以及智障人員、精神疾病患者等在確定區域內走失,需要公安機關幫助查找的;涉及水、電、氣、熱等公共設施出現險情,威脅公共安全、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需要公安機關先期緊急處置的。受理投訴類,包括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正在發生的違反法律、法規和人民警察各項紀律規定的行為。
湖北各地公安機關普遍建立110社會聯動機制,依靠政府“12345”熱線,主動聯系本級政府,推動出臺了110聯動規范性文件,加快推進了聯動平臺建設。政府職能部門,水、電、油、氣、旅游、醫療等企事業單位共同參與,簽訂聯動協議。公安機關與相關部門、聯動單位無縫對接、及時流轉信息,確保非警務求助事項得到妥善解決。
目前,湖北省82個報警臺全部建成了公安部要求的110社會聯動機制,2018年有效分流警情127.3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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