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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客戶端-荊楚網消息(記者 郭金富)3月2日,從拉薩出發的徒步愛好者李志森抵達阿里地區等待隊友。3月3日凌晨,馮浩與林夕二人抵達。
社交動態顯示,從3月5日起,三人進入阿里地區日土縣的無人區。從3月5日至9日,李志森曾發布多條微博對外公布徒步進程。隨后從3月14日至4月17日,李志森微博斷更。
4月18日,李志森完成羌塘無人區穿越后,在微博發布馮浩失聯的信息,并向拉薩警方報案,稱隊友馮浩于3月15日私自離隊。
5月5日上午,失聯50天的90后徒步愛好者馮浩,與搜救人員在青海格爾木市烏蘭烏拉湖東側50公里處相遇。
5月6日晚上10點,李志森、馮浩以及林夕做完詢問筆錄后,工作人員表示,經過現縣和市局討論后決定給予5000元的行政處罰。
李志森已經接受處罰,“他現在可以離開這里返回拉薩或去其他地方了。”但是馮浩和林夕對處罰有異議,馮浩認為他是初犯,罰款5000元有點高;林夕覺得自己沒有做錯,一分錢罰款都不會交。
傳播情況分析
截至5月8日10時,該事件全網信息共21980條,其中,微博15846條、客戶端2887條、網站1236條、微信637條、新聞982條、論壇295條、視頻52條、報刊22條、政務17條、外媒5條、博客1條。觀察分析,該輿情事件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除主流媒體外,微博平臺熱度最高,系該輿情信息傳播的主陣地。

(媒體來源類型圖:微博及客戶端平臺成傳播主渠道)

(事件情感分布圖:敏感度高達90.05%,輿論負面情緒嚴重)

(事件熱點詞云:馮浩、無人區等熱度較高)
通過事件熱度詞云分析,該輿情事件涉事人員本應是李志森、馮浩以及林夕三人,但在熱點詞云中只出現了2個人名,結合媒體報道和輿論觀點,出現此類情況主要因為李志森已經接受處罰并承認錯誤,相較于馮浩和林夕拒不接受行為,令自身熱度有所減緩。
此外,無人區、致歉、罰款、接受等詞云出現頻次活躍,可見網絡輿論對該輿情事件的核心關注點是穿越無人區需接受罰款,進行道歉。結合馮浩和林夕的行為與態度,這也是該輿情負面情緒高漲的主因。
輿論觀點分析
違法穿越無人區是無知和法盲。西藏自治區林業廳發布《關于禁止在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組織非法穿越活動的公告》,嚴禁在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組織或進行非法穿越活動,嚴禁通過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向新疆阿爾金山、青??煽晌骼飮壹壸匀槐Wo區進行非法穿越活動,否則將依法嚴肅查處。有媒體稱,違法穿越無人區,致使西藏乃至全國投入巨大的人力和財力資源進行救援,救出后被救者還表示不交一分罰款,這得有多大的無知才會如此無畏!
挑戰自我值得贊賞但請遵守法規。近年來,隨著越野和探險等野外運動興起,類似的挑戰極限、探索自然、深入絕境做法,成了一些運動圈子里的潮流。但無論是之前的“極限永寧”失手從高樓墜亡,還是近日媒體曝出的越野車隊在“格聶之眼”繞圈軋出“黑眼圈”,都暴露出其失范的風險。有評論稱,挑戰極限、探索自然、深入絕境,彰顯勇敢與意志,這些本都是值得推崇與贊賞的行為。只是,這種個體的自我實現行為,不應該建立在違反法律條例,破壞自然、浪費公共資源的基礎之上。挑戰自我、探索生命極限,道路千萬條,但遵守法律當為“第一條”。
警惕為畸形訴求提供成長土壤。有觀點認為,對于其非法穿越無人區活著歸來的事情,應少一點歡呼與激動,多一些理性評判和質疑。這不是什么“英雄歸來”,而是對法律甚至是生命的戲弄和踐踏。有網民質疑,他們的訴求是什么呢?尋求刺激?博人眼球?刷存在感?這不僅玩轉了自己,玩轉了親朋,更玩轉了我們的社會,錯誤屬性板上釘釘。輿論場需要警惕的是,我們不能為他們這樣的畸形訴求提供成長的土壤。
輿情點評
一個90后小伙獨自在無人區“闖蕩”50天,途中不乏膝蓋扭傷和“碰到了幾只狼”的驚心動魄,看似充滿了冒險精神,彰顯了男兒的勇敢、堅毅,網上也存在部分對其吹捧的輿論,但實則是勞民傷財、損人不利己。
驢友是對戶外運動、自助自主旅行愛好者的稱呼,他們常常背著背包,帶著帳篷、睡袋,穿越、野營、徒步和騎行,在某種程度上,他們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尊重。李志森、馮浩以及林夕的行為,卻讓驢友群體的整體形象大打折扣,甚至成為消耗國家公共資源的“累贅”行為。一方面,功課準備不足,成為法盲。早在2017年,相關部門明確發布公告禁止非法穿越活動,因此依法嚴肅查處三人有理有據,拒不接受是在與法律對抗。組織紀律觀念差,私自行動釀險情。三人結伴而行,馮浩卻意氣用事獨自離隊,另外兩人也未及時有效地進行制止,缺乏團隊意識和組織紀律,為后續成員的“失聯”埋下伏筆,也成為公共資源巨大消耗的“原罪”。
網絡輿論整體的傾向仍是譴責,希望他們及時道歉,接受處罰。綜合而言,更為關鍵的是自身對于行為的違法性、錯誤性進行深刻認知,否則后續此類事件依舊頻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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