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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報訊(記者彭小萍、通訊員楊保華)執法中,民警遭受不白之冤怎么辦?5月10日從省公安廳獲悉,我省已為14名“受委屈”民警發放了《維權正名通知書》。
3月25日,恩施民警李翔收到了恩施市公安局發放的一份《維權正名通知書》,鼓勵他依法、大膽、公正執法。此前,隨州市某公司法人代表胡某采取一信多投的方式向恩施州、市兩級政法委以及恩施州、市公安局舉報稱:恩施市公安局紅廟派出所民警李翔濫用職權干預經濟糾紛,包庇詐騙案件當事人。
經恩施市公安局紀委、督察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核查,民警李翔在辦理舉報人胡某毆打他人案件時,程序合法、證據確實充分,且未發現李翔與案件當事人有任何利益關系,胡某舉報問題不屬實。隨后,調查組約見了胡某的委托代理人鄭某、張某,將調查結果向其反饋,對其提出的置疑進行解釋,取得了當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同時,調查組對當事人憑猜測投訴的行為進行了嚴肅批評。
據悉,僅2018年,全國就有301名公安民警、141名警務輔助人員因公犧牲,1.2萬余名公安民警和警務輔助人員英勇負傷。阻撓執法、暴力抗法、造謠誹謗等行為對公安民警人身安全和個人聲譽造成了嚴重侵害,嚴重影響了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
今年初,公安部出臺《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這是公安機關第一部維護民警執法權威的部門規章。今年1月,《湖北省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澄清證明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啟動。“為擔當者擔當,為干事者撐腰。湖北公安機關將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公安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公安部工作要求,堅決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全面落實從優待警措施,不斷增強公安民警的職業榮譽感、自豪感、歸屬感。”省公安廳督察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除為民警發放《維權正名通知書》,我省公安機關還協調醫療衛生機構建立民警因公負傷緊急救治“綠色通道”,建立維護民警執法權威撫慰金制度,通過聘請法律顧問、專職律師等形式為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提供法律服務。
統計顯示,今年前4個月,我省已為受到暴力襲擊、受到威脅恐嚇、被惡意投訴的623名民(輔)警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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