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8日電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鄭州一環衛大爺在地鐵口掃煙頭,稱發現一個煙頭他要被罰7塊錢,他曾一天被罰260元,而一天工資才86元。環衛大爺所在公司7日回應稱,在實際執行中,未完全按照煙頭數量進行處罰。8日,鄭州市城市管理局通過官方微博發布通報稱,已責令鄭東新區市政園林局督促該公司馬上整改,并安排各區環衛主管部門核查自己轄區是否存在類似違規情況。
針對環衛大爺反映的情況,鄭州興東市政建設管理有限公司7日曾發函回復鄭東新區市政園林局。該公司表示,環衛大爺未因煙頭撿拾不及時被處罰過,“一天被扣260元”的說法不實。另外,該公司還透露,公司環衛工的工資標準為2598元,其中698元為績效工資,績效工資與平時考核(滿分100分)掛鉤,扣1分相當于6.98元,即為環衛工人說的“一個煙頭7塊錢”。而在實際執行中,未完全按照煙頭數量進行處罰。
針對該公司關于工資問題的回復,鄭州市城市管理局環衛處薛芳禮處長指出,鄭州市目前執行的環衛職工工資標準2598元/月里面,按規定只能有450元作為績效工資,且最低發放數額不能少于300元,即扣除部分最多不能超過150元。而該公司將其中698元作為績效工資屬于違規行為。

圖片來源:鄭州市城市管理局微博

圖片來源:鄭州市城市管理局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