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融媒體5月25日訊(記者梁爽 通訊員郝碩)門棟前的通道總是被車堵著,這的確讓人心煩。市民王某看到門口的通道被汽車堵住了,一氣之下砸破了車窗玻璃并劃傷車身。憋在心里的一口氣倒是出了,可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制裁。
2018年10月的一天,王某拎著水果去親戚家,到樓棟底下,發現進門的通道被汽車堵住了。王某內心氣不過,沖動之下拿起手邊的包包砸向汽車,造成前擋風玻璃、右前門玻璃、左右后視鏡片等多處損壞,砸完之后還覺得不夠解氣,他又繞到車子側邊,將車門等多處劃傷。車主在取車時發現車子受損后立即報案。
2019年2月21日,王某接到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后主動投案自首,后其家屬自愿代為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以前也遇到過車輛堵塞家門口通道的事情,這次卻沒控制住情緒,沒想到自己的沖動竟然觸犯了法律。”面對自己將要承擔的法律后果,王某后悔地說。
經鑒定,王某毀壞的物品價值6000余元。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故意毀壞公私財物,造成公私財物損失5000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王某的行為應當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4月11日,經江岸區人民檢察院以提起公訴后,王某被法院判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檢察官表示,法院雖然只對王某處以罰金,但這也是刑事處罰的一種,以后王某將留有故意毀壞財物罪的刑事案件記錄。遇到煩心事,切莫因自身一時沖動作出不理智舉動,不僅有理變無理,更有可能在不經意間觸犯了法律紅線,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