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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消息(通訊員陳新才、劉毅、郝天鋒)1月10日,湖北省十堰市鄖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陳某銷售偽劣產品案,該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
據悉,該案是十堰地區近年來查獲的最大宗銷售偽劣農資化肥案,涉及13省115地市,涉案金額近296萬多元。
2012年3月至2017年8月,被告人陳某為非法獲利,與其老家安徽省岳西縣7家生產假化肥的公司口頭約定,采用訂單式供銷的模式,以明顯低于市場出廠價格購進7家公司生產的美國鉀寶、以色列美國鉀寶、武漢磷酸二氫鉀、上海二氫鉀等品種的化肥。然后,以各公司業務員、代理商的身份,采用發放名片、廣告宣傳冊的方式到全國各地縣、市、區農資經銷店推銷化肥。在銷售過程中,陳某通過電話、微信、QQ等方式與農資經銷店主進行聯系,確定化肥品種、價格和數量,再通知上述各公司進行加工生產,最后通過岳西縣“九家”“吉日”等物流貨運公司發貨,以低于市場銷售價格將化肥銷售到湖北、湖南、江西、河北、安徽等13個省115個地市的185家農資商店,銷售金額達296萬多元。
案發后,公安機關查獲了陳某銷售假化肥的賬冊,以及銷往各地農資店的部分化肥產品。經農業部微生物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武漢)等機構檢驗,所檢項目均不符合產品標示的要求。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