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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李海波、任奇)8月5日,在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法院+工會+人社”訴前調解工作室,某專汽公司同意向徐某支付拖欠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沒想到通過訴前調解,案子這么快就能了結!”簽訂調解協議后,徐某感慨道。
2020年底,長期從事焊接工作的徐某進入某專汽公司,并被分配至裝配班組工作,但雙方未簽定勞動合同。
2024年3月的一天,徐某工作中與同事發生爭執,公司負責人到場處置后,徐某認為被辱罵,遂離開崗位回家休息。兩天后,徐某向某專汽公司負責人咨詢返崗事宜,被告知其工位正在調整,返崗需等通知。
然而,徐某始終沒有收到返崗通知,公司也未就解聘及工資等給其明確答復。
“一直不讓我返崗,拖欠的工資不付,也沒有一個明確說法!”徐某為此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確認勞動關系,并由某專汽公司支付其工資、經濟補償金等。
5月20日,經勞動仲裁,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勞動關系自2024年3月解除,某專汽公司需向徐某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
“徐某上班時與人發生糾紛,后自己不來公司上班,現在為什么還要我們支付補償金?”某專汽公司不服仲裁結果,遂向曾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曾都區人民法院接收起訴材料后,經征求雙方同意,并根據隨州中院、隨州市人社局、隨州市總工會共同建立的勞動爭議多元解紛、調裁訴銜接等機制,于7月17日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將案件委派至隨州中院“法院+工會+人社”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室進行訴前調解。
該案由調解員陳仁安進行調解,他是人社局退休干部,并曾長期從事勞動者權益保障工作,有豐富的勞動爭議調解經驗。接受委派后,他迅速查閱案件材料確定爭議焦點,然后與雙方在線溝通進行背對背調解,細致解釋勞動用工規定,幫助算清經濟補償賬,引導雙方相向而行。
經過不懈努力,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某專汽公司支付拖欠工資及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為深化勞動爭議訴源治理,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我們與市人社局、市總工會建立‘法院+人社+工會’勞動人事爭議調裁訴銜接機制,吸納退休法官、人社系統老干部擔任調解員,并探索打通層級限制,共享調解資源,最大限度發揮專業調解優勢,有效推動勞動爭議多元化解!”隨州中院立案庭庭長王瓊介紹到。
今年以來,隨州“法院+工會+人社”調解組織共調解543件,調解成功率52.67%,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企事業單位正常用工秩序、優化營商環境貢獻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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