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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陳亞飛)近日,曾都區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千里奔襲北京市平谷區,通過扣押被執行人的京牌車輛,成功執結一起標的額50余萬元的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原申請執行人在執行過程中巧妙運用債權轉讓,促使前后歷經十年之久的案件執行完畢,為自己挽回了不少損失。
早在2014年,家住北京市平谷區的張某某、王某某等三人與原告湖北某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簽訂《車輛融資租賃合同》,后因張某某等未按合同約定按期支付車輛租金,原告將其訴至法院。經審理后,依法判決張某某等支付該公司租金及利息。2020年,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因被執行人遠隔千里,申請執行人無法提供有效的財產線索,該案終結了此次執行程序。
為突破該案難以尋找財產線索的瓶頸,2024年4月1日,該融資租賃公司將上述債權轉讓給了長期居住在北京的沈某某,雙方簽訂《債權轉讓協議書》,約定將以上判決確定的17萬余元債權、38萬余元利息及全部權益轉讓給沈某某,用來抵消該公司欠沈某某的借款本金56萬余元,并通過執行異議程序將申請執行人變更為沈某某。
2024年7月中旬的一天晚上,申請執行人沈某某經過三個多月的摸排、盯守,發現了登記在被執行人張某某名下的車輛,并向執行法官反映該車輛經常停放的位置以及進出規律。執行法官在接到該財產線索后果斷出擊,于7月16日出發,當天深夜趕至涉案車輛停放附近。考慮到異地執行的諸多不確定因素,承辦法官在出發前就制定了詳細預案。7月17日早上8點,執行工作人員經過2小時的蹲守,成功將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由其女兒張某駕駛的京Q車牌小轎車扣押至平谷區人民法院,并將被執行人張某某傳喚至該院。執行法官抓住被執行人車輛“京牌”的稀缺屬性,通過一番釋法明理、擺明利弊,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和解協議,約定被執行人支付30萬元款項后返還扣押車輛。被執行人張某某的女兒張某當日下午便湊齊30萬元完成了支付,執行工作人員立即將車輛解除扣押予以返還。至此,前后歷經十年之久的案件執行完畢。
“感謝你們第一時間從湖北隨州趕到北京平谷扣押車輛……謹用這四封感謝信和四面錦旗表達我內心最真實的敬意。”新申請執行人沈某某在案件執行成功后激動地送上四封感謝信和四面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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