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彭俊軒、周雨欣)煙草屬于國家管控的專賣專營商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未獲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情況下不得開展煙草經營行為,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嚴懲。近日,由隨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案,被告人王某、李某均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一萬五千元,依法追繳二人違法所得上繳國庫,并對查獲的涉案卷煙依法予以沒收處理。
2024年3月16日,熊某因發現此前多次在被告人王某處購買的卷煙系假煙后,為了讓王某退還其之前購煙的錢款,便假意以再次購買卷煙為由與王某見面交易。二人見面后,王某拒絕退還熊某錢款,熊某遂報警。案發后,隨縣公安局會同隨縣煙草專賣局執法人員,分別從王某及其住處查獲了共計7個品種102條卷煙。經湖北省煙草質量監督檢測站檢驗,現場查獲的102條卷煙均為假冒注冊商標且偽劣卷煙。
“2023年5月,我通過抖音直播認識了李某,并與她發展為情侶關系。2024年初,李某發現可以從網絡上購買到便宜的卷煙,便與我商議合伙經營,我給她轉賬1萬元作為合伙資金。”
“這些煙都是我女朋友李某提供的,我和李某一起合伙經營卷煙生意,李某負責購買香煙,我負責在隨州地區銷售。”王某在被訊問時供述。
經查,2024年1月至3月,李某多次從網絡上購買價值共約4.8萬元的卷煙,再通過快遞將卷煙郵寄到王某住處,由王某按照李某提供的電話號碼尾號收貨。收到貨后,由王某負責卷煙的售賣。在此期間,王某共向熊某等人銷售卷煙共計6萬余元。王某、李某二人共計非法獲利1.2萬余元。
“我和李某均未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但抱著僥幸心理想著不會被發現,沒想到法網恢恢,這次我是真的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王某悔不當初。
王某、李某到案后均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并主動退繳全部違法所得。
檢察機關認為,王某、李某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部門許可,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構成非法經營罪;且二人作為銷售者,以假充真銷售偽劣卷煙,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綜上,對二人從一重罪,以非法經營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最終,法院采納檢察機關認定的全部事實及量刑,對二人均判處上述刑罰。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25003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鄂B2-20231273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鄂)字第00011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706144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鄂)字3號 -
營業執照
鄂ICP備 13000573號-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
版權為 荊楚網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