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戴玉平) 都說“吃一塹長一智”,因酒駕被交警處罰過,通常都會汲取教訓深刻反省。近日,隨縣交警在開展夏季農村地區交通安全風險整治行動中,又查獲一起二次酒駕違法行為人汪某某,汪某某不知悔改,飲酒駕駛機動車,再次與交警“酒”別重逢 。
7月25日20時50分,隨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在厲山鎮文忠大道路段開展酒醉駕集中整治行動時,查獲司機汪某某涉嫌酒駕,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血液酒精含量為29mg/100ml,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民警進一步核查發現,汪某某曾于2022年12月30日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隨州交警查處并處罰,此次屬于再次酒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對汪某某作出罰款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處3日行政拘留。8月8日汪某某在踏進拘留所大門前后悔不已。
交警部門提醒,酒駕醉駕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一次酒駕、終身記錄”,切勿心存僥幸。駕車上路前請自覺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共同維護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25003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鄂B2-20231273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鄂)字第00011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706144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鄂)字3號 -
營業執照
鄂ICP備 13000573號-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
版權為 荊楚網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