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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陳秋爽)為牟取非法利益,將廉價母豬肉鹵制后冒充高價鹵牛肉銷售,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日前,經隨縣檢察院提起公訴及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法院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同時判令其支付銷售金額一倍的懲罰性賠償金,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并禁止其從事食品生產、加工、銷售及相關活動。
經查,被告人潘某在隨州經營一家牛羊肉批發店,逢過年前后會售賣鹵牛肉。2022年1月,襄陽男子崔某(另案處理)到潘某店內向其推銷所謂低價“牛肉”(實際為豬肉制品),單價僅為14元/斤。彼時正值年節需求旺季,潘某家的鹵牛肉供不應求,但本地市場的牛肉卻價格高昂。因此,雖明知崔某所售“牛肉”存在問題,但為降低成本、獲取更多利潤,潘某仍選擇與崔某開展“合作”。
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間,潘某在明知崔某所售為假牛肉的情況下,多次從崔某處進貨,自行鹵制后冒充鹵牛肉對外銷售,累計銷售金額達9萬元。經專業檢測機構鑒定,涉案“牛肉”中檢出豬源性成分。
該案線索由鄂州市鄂城區公安機關在偵辦崔某等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中發現。隨縣公安局于2024年9月對潘某立案偵查。
“案件審查起訴階段,我們在提審潘某時,其推翻了此前在公安機關的有罪供述,反而辯稱自己向崔某購買的是“小塊真牛肉”,市場售價本就低廉?!鞭k案檢察官介紹道。
面對潘某的辯解,檢察官一方面向公安機關調取訊問潘某時的同步錄音錄像,另一方面引導公安機關從崔某與潘某的微信轉賬、通話記錄等多維度固定證據,并向周邊商戶取證,查明隨州市場“小塊牛肉”的價格、進貨渠道,以及涉案假牛肉的購進和銷售價格,準確認定潘某的銷售金額和獲利金額。最終查明,潘某作為從事牛羊肉生意多年的人員,具有辨別真假牛肉的能力,還查明潘某關于“小塊牛肉”的供述為虛假陳述。
在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完善證據后,檢察官再次提審潘某。在辯護律師見證下,辦案檢察官對潘某進行了全面證據開示,深入闡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并開展釋法說理與教育疏導。面對確鑿證據,潘某最終表示自愿認罪認罰,認可檢察機關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實及量刑建議,并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我們審查后認為,潘某以價格低廉的豬肉冒充營養價值和經濟價值更高的牛肉進行銷售,其行為不僅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更嚴重欺騙、誤導消費者,侵害了不特定多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了正常的食品市場秩序,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承擔民事責任。”據此,隨縣檢察院依法對潘某提起公訴,并同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請法院判令其承擔懲罰性賠償及公開道歉等民事責任。最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食品安全無小事。下一步,隨縣檢察院將繼續立足法律監督職能,發揮檢察職能,聚焦人民群眾關切的食品安全領域突出問題,保持嚴厲打擊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深化綜合司法保護,以高質效檢察履職織密食品安全‘防護網’,切實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彪S縣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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