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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客戶端—荊楚網消息(通訊員胡北、郭姍姍)5月24日,記者從湖北省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聯合省教育廳、共青團湖北省委三部門聯合發文,在全省范圍內,嚴肅規范紅領巾等少先隊標志標識的使用,進一步加強少先隊組織工作,提高全社會對于紅領巾的深刻含義及對于少先隊員的重要意義的認識。
即日起,全省各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檢查,特別是學校周邊、少年兒童活動聚集場所等重點區域,“六一”兒童節、“十一”國慶節等節假日期間等重點節點,重點排查違法違規使用少先隊標志標識、利用少先隊標志標識進行商業宣傳活動等問題。各地教育局將加強對中小學宣傳活動的規范管理,杜絕商業廣告進入中小學校園。各地團委將組織中小學校少先隊開展自查,了解少先隊員佩戴使用紅領巾、隊徽、隊旗、隊歌和呼號、誓詞、隊禮、隊委標志、鼓號等學校少先隊標志標識基本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中國少年先鋒隊隊旗、隊徽和紅領巾、隊干部標志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規定》,中國少年先鋒隊隊旗、隊徽和紅領巾、隊干部標志及其圖案不得用于商標、商業廣告以及商業活動。對于違反上述法律法規的行為,相關部門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相關案例一: 菏澤萬達廣場將紅領巾用于商業活動被處罰34萬余元
菏澤萬達廣場于2018年11月16日開業,在公司相關負責人授意下,定制了2000條紅領巾和2000頂小黃帽,并分別在紅領巾、小黃帽上標注“菏澤萬達廣場 11月16日盛大開業”等字樣及商標圖案進行宣傳。在2018年9月25日,在菏澤開發區丹陽路小學舉辦的“交通安全進校園”活動中,該公司工作人員將印有“菏澤萬達廣場 11月16日盛大開業”等字樣及商標圖案的300條紅領巾、300頂小黃帽對活動現場的小學生進行了發放。
菏澤市經濟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在紅領巾和小黃帽上印制商業廣告并在校園內發放,不僅對學生的學習造成干擾,且嚴重影響了未成年人人生的價值取向和心理成長,損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條、第九條、第十條、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分別對當事人處以30萬元罰款和44700元罰款。以上兩項違法行為合計處罰344700元,并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
相關案例二:上海某企業不正當使用紅領巾進行營銷炒作被罰100萬元
2018年7月29日,上海臻海實業有限公司在云南省德宏州少兒業余體校舉辦捐贈活動,邀請日本成人影片某演員作為“助學使者”參加,在活動期間為其佩戴紅領巾,并在活動后,通過其企業實名認證的新浪微博賬號發布相關圖片,配發具有廣告性質的信息,相關圖片等信息在網絡媒體廣泛傳播,引發部分網友產生成人影片演員被聘為少先隊輔導員的誤解和網友極大憤慨。
該事件經網絡媒體廣泛傳播后,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管部門隨即立案,依法進行了深入調查取證、聽證,并于12月4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對該公司不當使用紅領巾的違法行為做出行政處罰,處以罰款100萬元,另案罰款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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