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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州
3月4日,荊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召開,按照法定程序,決定任命了部分政府工作部門負責人。
決定任命:
黃林強同志任荊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長;
劉兵同志任荊州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楊冰同志任荊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郭奉義同志任荊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長;
黃君同志任荊州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劉宗彪同志任荊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長;
向華祥同志任荊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方鳳云同志任荊州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童德泉同志任荊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王統怡同志任荊州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主任;
傅鐵海同志任荊州市教育局局長;
徐炎宏同志任荊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
馮斌同志任荊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徐莉同志任荊州市醫療保障局局長;
鄭海云同志任荊州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主任;
余劍平同志任荊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長;
李明軍同志任荊州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局長。
大冶
石國棟同志任市委辦公室副主任、湖北黃石工礦地綜合開發試驗區管委會大冶園區建設管理辦公室黨組書記,免去其還地橋鎮黨委書記、委員職務;
曹為民同志任市委編辦主任;
陳曉彥同志任市委編辦副主任(正科級),免去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
彭毅同志任市委編辦副主任;
吳勝軍同志任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正科級),免去其市總醫院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職務;
免去劉鵬同志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市紀委委員職務,保留原級別待遇;
免去劉春同志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職務,保留原級別待遇;
曹光輝同志任市信訪局副局長(正科級),免去其市政府工農關系辦公室主任職務;
張伯承同志任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正科級),免去其市銅綠山古銅礦遺址保護管理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職務;
陳文申同志任市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柯常慶同志提名為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人選,免去其市糧食局黨組書記、不再擔任市糧食局局長職務;
免去張緒斌同志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職務,保留原級別待遇;
王華同志任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書記,免去其市水務局黨組書記、市防汛抗旱辦公室主任、不再擔任市水務局局長職務;
免去馮曉東同志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書記職務,保留原級別待遇;
姜加順同志任市民政局黨組書記、提名為市民政局局長人選,免去其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市依法治市辦主任、市人民調解中心主任、不再擔任市司法局局長職務;
黃龍敏同志提名為市人大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人選,免去其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市老齡辦主任、市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副書記、不再擔任市民政局局長職務;
張紅萍同志任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免去其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職務;
張志剛同志任市司法局黨組書記、提名為市司法局局長人選;
曹正華同志任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雷同志任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免去王金貴同志市司法局工會主席職務,保留原級別待遇;
免去張勝華同志市依法治市辦副主任職務,保留原級別待遇;
劉申前同志任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國榮同志任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柯賢元同志提名為市人大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人選,免去其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市農經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
徐光勇同志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級),
周洪濤同志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級);
萬文景同志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黃柏林同志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敬乾同志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程濤同志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肖鷙同志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免去曹細平同志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職務,保留原級別待遇;
郭幼忠同志提名為市政協經濟科技委員會副主任人選,免去其市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不再擔任市城鄉建設局局長職務;
余嶺琳同志任市水利和湖泊局黨組書記、提名為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長人選;
許國斌同志任市水利和湖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級);
朱世祥同志任市水利和湖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葉為民同志任市水利和湖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羅三如同志任市水利和湖泊局總工程師;
戴云同志任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提名為市農業農村局局長人選;
羅玉明同志任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級);
柯有義同志任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級);
吳國強同志任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
毛志炎同志任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
倪彩勇同志任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胡娟同志任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總農藝師;
向軍同志任市商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趙桂仙同志任市文化和旅游局黨組書記、提名為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長人選,免去其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黨組書記、主任職務;
葉立乾同志任市文化和旅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級);
姚浙慈同志任市文化和旅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呂敘軍同志任市文化和旅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免去其市生態園林博覽建設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葉婷同志任市文化和旅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梅相東同志任市衛生健康局黨組書記、提名為市衛生健康局局長人選,免去其金牛鎮黨委書記、委員職務;
柯永忠同志任市衛生健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級);
陳祖鋒同志任市衛生健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級);
鄭介文同志任市衛生健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曹鐘戰同志任市衛生健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馮維漢同志任市總工會黨組書記、提名為市總工會副主席(常務)人選,免去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黨組書記、不再擔任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局長職務;
李家義同志任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熊夢之同志任市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提名為市應急管理局局長人選;
吳金光同志任市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黃建剛同志任市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熊海剛同志任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盧洪權同志任市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正科級);
宋民莉同志任市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
黃仕奇同志任市審計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正科級),免去其市國資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職務;
陳前兵同志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提名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人選;
李勇奇同志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級);
華文同志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柯惠華同志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柯紅梅同志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平同志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新軍同志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朱慶平同志提名為市政協提案法制委員會副主任人選,免去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不再擔任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彭宏同志提名為市人大教科文衛民宗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人選,免去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書記、不再擔任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職務;
毛甲松同志任市統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免去其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物價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
羅蕾同志任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提名為市醫療保障局局長人選,免去其市生態園林博覽建設辦公室主任職務;
石學軍同志任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級),免去其市總醫院黨委委員、副總院長職務;
陳敬紅同志任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錢煒同志任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局局長,免去其市醫療保險局局長職務;
免去袁君漢同志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局局長職務,保留原級別待遇;
黃素華同志任市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黨組書記;
潘萍同志任市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
伍清華同志任市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黨組成員;
許加兵同志任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黨組書記、提名為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局長人選;
曹曉文同志任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學峰同志任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免去其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市項目辦)黨組成員、市項目辦副主任職務;
鄭自磊同志提名為市政協委員聯絡委員會副主任人選,免去其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不再擔任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李建宏同志任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成員、副主任;
陸宏國同志任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成員、副主任,免去其藝術劇院黨支部書記、院長職務;
陳英姿同志任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成員、副主任;
免去柯丹同志市委黨校校委委員職務,保留原級別待遇;
免去王中興同志市委黨校校委委員職務,保留原級別待遇;
免去陳迪興同志市委黨校工會主席職務,保留原級別待遇;
李國強同志任市檔案館館長;
鄒霖同志任市檔案館副館長;
江海燕同志任市檔案館副館長;
祝軍同志任市檔案館副館長;
鄒霞同志任市檔案館副館長,免去其市總部經濟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汪建華同志任市檔案館副館長;
免去肖紅慶同志市史志辦主任職務,保留原級別待遇;
朱麗蓉同志任市融媒體中心黨委書記、主任;
余偉同志任市融媒體中心黨委副書記、總編輯,免去其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聯主席職務;
劉凡池同志任市融媒體中心黨委委員、副主任;
馮一波同志任市融媒體中心黨委委員、副主任;
程霞同志任市融媒體中心黨委委員、副總編輯;
葉海同志任市融媒體中心黨委委員、總工程師;
免去劉福志同志市廣播電視臺黨委副書記、總編輯職務,保留原級別待遇;
黃朝霞同志任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城市文明創建服務中心主任;
譚青同志任市城市文明創建服務中心副主任;
余嶺琦同志任市城市文明創建服務中心副主任;
柯善才同志任市城市文明創建服務中心副主任;
曹中德同志任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
黃朝陽同志任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免去其市總部經濟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代建波同志任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
朱勁松同志任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
免去劉恒江同志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職務,保留原級別待遇;
張茂林同志任市銅綠山古銅礦遺址保護管理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正科級),免去其市總部經濟辦公室主任職務;
黃濤同志任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
石繼濤同志任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
免去張少峰同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職務,保留原級別待遇;
劉新軍同志任市招商服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
胡雄偉同志任市招商服務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免去其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市項目辦)黨組成員、市項目辦副主任職務;
衛書堂同志任市招商服務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免去其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市項目辦)黨組成員、市項目辦副主任職務;
江義同志任市招商服務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
葉宇飛同志任市招商服務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
陳永高同志任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黨組書記、主任;
柯星港同志提名為市人大代表選舉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人選;
胡細銀同志提名為市政協委員聯絡委員會主任人選,免去其市總工會黨組書記、不再擔任市總工會副主席(常務)職務;
曹鶴同志不再擔任市政協委員聯絡委員會主任職務;
鐘賢文同志提名為市政協教育文衛文史委員會主任人選;
黃東如同志不再擔任市政協教育文衛文史委員會主任職務;
劉文著同志任市國資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吳著怡同志任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正科級),免去其市城建資金辦(市城投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職務;
余顯軍同志任金牛鎮黨委委員、書記,免去其茗山鄉黨委書記、委員職務;
戴松同志任東岳路街道黨工委委員、街辦副主任,免去其市生態園林博覽建設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根據《大冶市機構改革方案》規定,以上同志涉及機構改革的原任職務自然免除。
十堰
十堰張灣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決定任免名單
(2019年2月26日張灣區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18 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袁華賢為張灣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二、免去曹宇明的張灣區財政局局長職務;
任命丁可為張灣區財政局局長。
張灣區人大常委會
2019年2月26日
十堰張灣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接受許慶一同志辭職請求的決定
(2019年2月26日張灣區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通過)
許慶一同志因工作調動,已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辭去張灣區人民政府副區長職務的請求。按照《湖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工作條例》第十一條和《張灣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張灣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許慶一同志辭去張灣區人民政府副區長職務的請求,并報區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張灣區人大常委會
2019年2月26日
來源:荊楚網綜合云上荊州、大冶發布、十堰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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