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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關鍵時刻,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專題研究部署依法防控疫情工作時強調,要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發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構建疫情防控法律體系
于法有據才能依法有序。我國已制定了《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一系列針對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為疫情防控提供了充分有效的法治保障。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不少地方的立法機關審議通過了各自關于依法全力做好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進一步強化了疫情防控法律制度的實施。
如何把防控疫情的相關法律法規更好銜接起來、形成合力,如何根據形勢發展需要進行修改完善、堵塞漏洞,是當前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特別是健全應急管理體系、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市場和交易等,是人們關注的熱點問題,也是迫切需要解決的現實問題。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決定》在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基礎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為導向,擴大法律調整范圍,確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制度。全國人大常委會出臺一個專門決定,聚焦濫食野生動物的突出問題,在相關法律修改之前,先及時明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為打贏疫情阻擊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
下一步,我國將盡快推動出臺生物安全法,加快構建國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制度保障體系。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我國公共衛生法治保障將進一步加強。
嚴格依法實施防控措施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嚴格執行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法律法規,加強風險評估,依法審慎決策,嚴格依法實施防控措施,堅決防止疫情蔓延。依法規范捐贈、受贈行為,確保受贈財物全部及時用于疫情防控。依法做好疫情報告和發布工作,按照法定內容、程序、方式、時限及時準確報告疫情信息。在疫情防控及其相關的社會治理中,一定要堅持嚴格依法辦事。不能將“依法”和“辦事”對立起來,一些地方出現的挖斷路、給居民大門貼封條、將居民個人信息在網上公布等,要引起高度重視,防止過度執法。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來防控疫情,主要包括:對患者或疑似患者依法采取集中隔離救治措施;采取切斷傳染病傳播途徑的緊急措施,如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動;控制或者撲殺染疫野生動物、家畜、家禽;封閉可能造成傳染病擴散的場所等;實施交通衛生檢疫;依法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并依法給予補償和返還,等等。
依法嚴厲打擊妨礙疫情防控行為
近日,四部門聯合制定實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對依法防控疫情提出了指導意見和明確要求,有利于依法從快從嚴從重打擊妨礙、對抗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法律,不服從所在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發布的決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采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患者或者疑似患者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故意傳播疫情或者放任疫情傳播的,以及患者在公共場所故意傳播新冠肺炎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等行為,可以依照刑法關于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故意傷害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相關規定定罪處罰。對于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的行為,以及強行沖闖防疫檢查站點、隔離區、警戒區,阻礙執行任務的救護車、警車、疫情防治物資運輸車輛通行等行為,可依法從嚴予以治安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故意傷害醫務人員,造成輕傷以上嚴重后果的,可以故意傷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口罩、防護服、消毒用品等行為,可依法立案偵查。嚴厲查處各類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價格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涉嫌非法經營罪立案偵查,等等。
增強全民守法意識
疫情防控阻擊戰是一場齊心協力的人民戰爭,要贏得最后的勝利,也要靠每個公民增強法律意識,凝聚更廣泛的共識、形成更一致的行動。緊緊依靠人民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要加強疫情防控法治宣傳和法律服務,組織基層開展疫情防控普法宣傳,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增強法治意識,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強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務,加強疫情期間矛盾糾紛化解,為困難群眾提供有效法律援助。通過一些典型案件及時處理、及時公布,以案釋法、做好普法,讓廣大人民群眾知法、懂法,用法、守法,依法行動、依法行事,增強全社會攜手抗擊疫情的勇氣和力量。
要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科學防治、依法防控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積極主動投身到法治建設軌道上,投身到運用法治手段和法治思維、加強社會綜合治理、織密織牢公共衛生法治之網的實踐中,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
(作者系教育部青年長江學者、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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