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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攀枝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一批人事任免名單。詳情如下:
決定免去:
楊生榮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楊明勇的攀枝花市農業農村局局長職務。
決定任命:
阮強為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免去:
胡漢軍的攀枝花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任命:
李云洲為攀枝花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
張存嶺為攀枝花市人大農業民族宗教僑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王燕為攀枝花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劉紅為攀枝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
免去:
程倩的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任命:
黃志勇為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米拴學為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鐘敏的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批準任命:
鐘敏為米易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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