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章琪 汪佳慧)冒用他人身份成立多家“空殼公司”,兩男子合謀干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違法勾當,最終身陷囹圄。近日,經黃梅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法院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抵扣稅款發票罪分別判處被告人于某、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五萬元。
2015年7月,被告人于某、王某和牛某(已判刑)三人合計在外省找個熟人注冊一家農副產品公司,通過倒賣增值稅專用發票“掙錢”。隨后,王某找到其朋友袁某(已判刑),并把計劃和盤托出,“你出面幫我們注冊成立一家糧油貿易公司,身份證和經費都由我們出,我們把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賣給一家商貿公司。”袁某覺得從中有利可圖便一口答應。不久后,通過于某提供的“田某”的身份證和啟動資金,袁某伙同他人成立了一家農副產品貿易公司和一家糧油貿易公司。
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間,袁某等人通過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制作虛假的收購農副產品的過磅單、入庫單、出庫單、領款憑證等資料,在沒有收購農產品的情況下,兩家公司領取并虛開農產品收購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累計稅額280萬余元,發票的受票對象均為天津某貿易公司。
之后,于某、王某兩人將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票面價格的1.2%賣給他人,共計獲得贓款21萬元。其中,于某、王某各分得贓款2萬元。案發后,被告人于某、王某主動投案自首、認罪認罰,并退出全部違法所得,同時于某上繳了拖欠的稅款21萬余元。
該案被移送審查起訴后,黃梅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被告人于某、王某通過合謀成立“空殼公司”的方式,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在沒有實際收購農副產品的情況下,制作虛假農副產品收購業務過磅單、出入庫單、領款憑證等資料,虛開農產品收購發票;在實際沒有銷售農產品的情況下,向天津某商貿公司虛開銷售農產品增值稅專用發票,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并用于抵扣稅款牟利,其二人的行為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抵扣稅款發票罪。2024年7月,該院依法對二人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作出上述判決。
檢察官提醒:利用“空殼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牟利,這種行為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給國家造成稅收損失。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虛開、介紹虛開、接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都是違法犯罪行為,切勿心存僥幸,鋌而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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