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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陳顯)為切實維護司法權威,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近日,黃梅法院深化“法院+公安”聯動機制模式,成功對一名長期“躲貓貓”的被執行人劉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彰顯了司法機關打擊拒執行為的堅定決心和高效執行力。
葉某與劉某合伙合同糾紛案,經黃梅法院一審判決,劉某應向葉某支付4313623元。該案上訴至黃岡中院后,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判決書生效后,劉某未按判決書確定的時間履行還款義務,葉某遂向黃梅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為逃避執行,多年來,劉某一直藏匿在外,蹤跡難尋。執行法官在多次、多方聯系無果后,依法對劉某采取網絡財產查控和限制高消費措施,但案件執行仍無進展。
根據申請執行人葉某指控,在案件審理期間,劉某名下的一處房屋被列入拆遷范圍,為躲避債務,劉某授意其兒子領取了1203493.6元房屋補償款。據此,葉某向法院申請追究劉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罪。在審查核實后,2024年11月,黃梅法院依法將葉某的申請材料及劉某涉嫌拒執的證據移送至縣公安局,縣公安局在審查后予以立案。
2025年3月14日,執行法官接到縣公安局電話,稱公安民警成功鎖定了劉某的行蹤,已將劉某傳喚至南京當地公安機關。
聞訊后,執行法官即刻驅車疾馳南京,迅速控制劉某,并依法持搜查令對其居所展開了全面搜查。歸途中,執行法官不斷對劉某進行耐心細致的思想疏導與法律闡釋,盡管多次嚴厲告誡并催促,劉某始終以經濟困難為由,拒絕履行執行義務。
最終,執行法官依法對劉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待司法拘留期滿后,黃梅縣公安局將對劉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罪進行下一步刑偵工作。
“法院+公安”的高效聯動,為推進切實解決執行難注入了強勁動力,有效震懾了被執行人的逃避執行,極大提高了執行效率。后續,黃梅法院將繼續依托與公安機關建立的常態化聯動機制,有效整合法院和公安的職能優勢,在信息共享、查找被執行人行蹤、打擊拒執犯罪等方面緊密配合,打破信息壁壘、織密查控網絡,持續保持打擊拒執犯罪的高壓態勢,力爭將更多的“紙上權益”兌現為“真金白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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