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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記者 梁傳松
通訊員 熊靜怡 柯金玲
一只受傷的鴻雁被湖北陽新一村民撿到,帶到縣城準備出售時,因價格沒談妥發生糾紛后,熱心群眾報了警。當民警趕到現場后,才發現被村民誤認為是“大鵝”的動物竟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鴻雁。在民警的協調下,這只受傷的鴻雁得到了及時救助。
“餐館兩個人買賣大鵝談不好價格,要打起來了!”10月26日,陽新縣公安局城東派出所接到一群眾報警稱,在城區某餐館內,兩名男子因買賣一只大鵝發生了糾紛,雙方爭得面紅耳赤吵得不可開交,沖突一觸即發。
接警后,民警迅速到達現場,第一時間安撫雙方情緒、維護現場秩序。當民警仔細查看這只引發糾紛的“大鵝”時,發現它和普通家鵝大不一樣?!斑@只‘大鵝’羽毛呈自然灰色,體型也比人工養殖的家鵝偏小,且前額沒有家鵝典型的肉瘤特征?!背鼍窬榻B,他們在現場就判斷,這只“大鵝”很可能是國家保護動物。

受傷的鴻雁
經詢問,賣“大鵝”的男子姓黃,今年58歲,是當地附近的一名村民。當日,黃某在稻田里發現了這只“大鵝”,當時它因受傷無法飛行,掉進了湖水里。黃某用撈網把它撈出來,裝進蛇皮袋,帶到了縣城。在餐館吃飯時,黃某隨口問旁邊的食客方某,愿不愿意花200元買下這只“大鵝”。方某覺得價格高了,還價到100元。于是,二人因價格協商不成發生爭執。周圍熱心的群眾見狀隨即報警求助。
為妥善處理此事,民警隨后將黃某、方某和“大鵝”一起帶回派出所,并聯系了陽新縣公安局環境資源和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大隊、陽新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服務中心,以及網湖濕地保護中心工作人員,對受傷的“大鵝”進行救治。經專業人員鑒別,這只“大鵝”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鴻雁。
得知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黃某和方某也傻了眼。隨后,黃某與方某因非法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移送至相關行政執法部門處理。受傷鴻雁則被移交給了網湖濕地自然保護區專業人員看護,待其具備野外生存能力后,將放歸自然。
民警提醒廣大市民,發現受傷或被困的野生動物,請及時報警或聯系當地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進行處置,切勿隨意買賣野生動物,以免觸犯法律。
(圖片由通訊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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