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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區以黨建引領鄉村治理試點工作為突破點,積極探索“黨建+治理”有效途徑,把黨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轉化為基層治理的強大動力,為促進鄉村振興、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探索路徑。
一、主要做法
(一)堅持黨建引領,精心謀劃推進。聚焦組織引領。堅持把黨組織建在治理單元上,全區1048個村民小組采取單獨建、聯合建的方式建立820個黨小組,推動黨組織縱向到底。按照一個村民小組配備“黨組織+理事會+群團組織+N個群眾組織”的標準,成立小組理事會、工青婦小組等群眾組織2112個,推動群眾組織橫向到邊。聚焦以學促干。大力實施“紅色頭雁”計劃,依托“空港鄂城高質量發展講堂”“書記沙龍”“書記講給書記聽”等平臺載體,圍繞鄉村振興、基層治理等主題開展學習培訓54期,高標準開辦村(社區)“兩委”骨干培訓班,不斷提高履職能力水平。組織40余名村黨組織書記赴武昌、昆山、余村等先進地區實地學習,在對標學習先進中找差距、促發展。聚焦作用發揮。選優配強村黨組織書記,先后培養選拔35名致富帶頭人、2名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7名退役軍人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按照換屆標準比選出各村黨組織書記后備人選85人,村“兩委”后備力量人選115人,不斷夯實村級黨組織戰斗堡壘。推行農村黨員“三三制”分類積分管理和星級評定制度,推動黨員認領責任區1424個、黨員責任崗3137個,激勵農村黨員在參與鄉村治理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二)堅持凝聚合力,群策群力解題。突出下沉覆蓋。完善區領導“六個一”基層聯系點機制,46家區直單位黨組織全覆蓋包保聯系120個村(社區),選派95名機關黨員干部擔任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員,主動下沉參與基層治理。突出群眾主體。建立“晝訪夜談”“小組理事會”“廊亭議事角”等協商議事平臺,常態化開展“敲門行動”,收集群眾各類意見訴求1608個,解決群眾即知即辦小事1893件,發動群眾以工代賑13782人次,實現群眾的事群眾說了算、大家的事大家商量著辦。突出典型引領。培育共同精神,打造黨員帶頭、群眾參與的“見事就管”志愿服務品牌,開展“學習英雄高性寬,爭做實干擔當者”主題實踐活動,自發成立“高性寬管事佬”等志愿服務隊40余支。常態化開展“最美”系列先進典型評選,讓群眾參與鄉村治理從靠“外力推動”到“內在驅動”。
(三)堅持市場思維,因地制宜興產。回引能人促發展。以“親緣人緣地緣”為紐帶,根據地域特色舉辦武昌魚文化節、旱龍舟文化節、農民豐收節等活動,吸引了一大批“三鄉”能人回鄉創業興業,主動參與到基層社會治理。創新模式促發展。探索創新樊口街道鄉村資產公司化運營、華伍村“村集體+市場主體”聯合開發運營等模式,不斷拓寬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渠道。深入實施城鄉互聯互幫互促推動融合發展三年行動,分類推行120個村(社區)結對共建,探索“先臺村一文匯社區共享菜園”“梁新屋村一月畔灣社區物業服務公司”等結對發展模式,實現城鄉發展同頻共振。強化激勵促發展。實施鄂城區村“兩委”干部獎勵報酬與村級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三掛鉤”機制,激發干部干事創業熱情。大力支持返鄉農民工、大學生、退役軍人等群體開展靈活創業,利用閑置資源發展庭院經濟、種養殖經濟、網紅經濟等。
二、存在問題
(一)少數地方治理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少數基層黨組織統籌推進和服務發展能力不夠強、辦法不夠多,對強化黨建引領鄉村治理方面缺謀劃少抓手,致使黨組織功能發揮不充分、凝聚力不夠。少數農村黨員集體榮譽感和責任感減弱,對黨組織事務、村級事務熱情減退,黨員存在作用發揮不強、散而不聚的現象。
(二)部分治理主體作用發揮不突出。當前經濟社會快速轉型,農村人群“老化”“斷代”問題凸顯,青壯年群體流出較多,“留守”的村民參與鄉村治理的積極性不高、內生動力不足。同時,各治理主體在利益訴求、活動方式等方面存在多樣性,面臨著如何協調各治理主體之間的關系、如何達成一致共同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實現多元共治鄉村格局的難題。
(三)產業致富帶富效果不明顯。部分農村村級集體經濟薄弱,產業存在規模小、分布散、主體弱、鏈條短、持續經營不夠等問題,因地制宜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渠道、辦法不多。雖然部分農村產業品牌鮮明、經濟收益較好,但是沒有建立比較完善的利益聯結機制,產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效果欠佳,直接影響到農民參與鄉村治理的積極性和熱情,導致現有產業輻射帶動鄉村治理的良好局面尚未形成。
三、對策建議
(一)建強基層黨組織賦能鄉村治理。結合全區清基固基集中行動,扎實推進丙級黨支部和軟弱渙散黨組織整頓轉化,打造堅強有力的基層黨組織。深入實施“紅色頭雁”計劃,繼續選優配強村黨組織書記,抓實村黨組織書記后備力量培育儲備工作,在強化培訓、跟崗鍛煉和動態調整上下功夫。吸納各類先進分子進入黨內,把有政治頭腦、創業思維、工作能力的優秀人才發展成黨員,把黨員發展成致富能手、鄉村治理能手,健全落實黨員教育管理機制和作用發揮機制,全面推動鄉村治理提質增效。
(二)凝聚各方力量賦能鄉村治理。進一步構建區負主責、區鄉村組工作聯動的基層治理體系四級組織框架和工作體系。深化群眾主體地位,因地制宜搭建群眾議事協商平臺,完善“以獎代補”和“接訴即辦”工作機制,把話語權、決策權、評價權交給群眾,推動群眾發揮主體作用。選樹一批高性寬式參與治理的“管事佬”,及時表揚基層治理先進典型,營造各方力量參與基層治理的濃厚氛圍。
(三)推動強產富村賦能鄉村治理。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鞏固農村集體“三資”清理成效,立足鄉村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探索成立“強村公司”,積極盤活“六閑”資源資產,大力發展農文旅產業、物業經濟、勞務輸出、多元服務業等業態。探索推進鄉村合伙人、鄉村創客、鄉村CEO計劃,提升市場化、規范化、專業化發展水平。建立健全“農戶+村組+強村公司”利益聯結、聯農帶農機制,吸納農戶就近就業,推動農戶收租金、掙薪金、分股金,激發各類主體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熱情和積極性。
基層黨組織是鄉村治理現代化的中堅力量,必須充分發揮黨建引領在鄉村治理中的作用,將基層思想意識統一起來、資源力量組織起來,下活鄉村治理一盤棋,持續發力,久久為功,開創新時代鄉村治理工作新局面。
稿源:荊楚網(湖北日報網)
作者:張明村(中共鄂城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責編:呂鑒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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