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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陳熙維)一家三口誤入狼狗飼養區被咬傷,醫療費用高昂且身心受創,鄰里間的賠償糾紛一觸即發。近日,黃梅法院小池法庭以耐心調解破解矛盾僵局,成功化解一起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案,用法治溫情守護了鄉村和諧。
這場風波始于一次拜年之行。為抄近路前往親戚家拜年,曹某一家不慎闖入村民李某飼養狼狗的狗棚區域。兇猛的狼狗突然發難,導致曹某一家三口不同程度受傷,其中年僅 2 歲的幼兒也未能幸免。在緊急就醫后,近萬元的醫療費及后續的身心創傷,讓曹某一家陷入困境。
多次協商賠償無果后,曹某帶著滿腹委屈走進小池法庭。“群眾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法庭當即受理案件,承辦法官第一時間展開調查。了解到涉案狼狗曾有傷人前科,周邊村民早已提心吊膽,法官敏銳意識到,此案不僅關乎賠償金額,更關乎鄰里關系修復與鄉村安全穩定,若簡單判決,可能埋下新的矛盾隱患,唯有從根源化解,才能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調解現場一度劍拔弩張。曹某一家情緒激動,細數狼狗傷人帶來的身體傷痛與精神打擊,要求全額賠償醫療、誤工、交通及精神損失等費用;李某則滿腹委屈,認為已警示“內有猛犬”,對方誤入區域存在過錯,不愿承擔全部責任。
面對僵持局面,承辦法官化身“和事佬”,打出法理與情理組合拳。一方面溫情安撫傷者家屬,明確告知“法律永遠是受害者的堅強后盾”,耐心傾聽訴求疏導情緒;另一方面向李某擺事實、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飼養動物損害責任規定,明確狼狗作為烈性犬,飼養人負有更嚴格的管理義務,其此前多次看管不善致傷他人,本次事件中存在主要責任。同時客觀指出受害者誤入區域的疏忽,闡明責任劃分的法律依據。
為此法官還專程前往事發現場查看,結合實際情況反復釋法明理。經過數小時的不懈努力,雙方終于解開芥蒂,達成調解協議:李某當場一次性賠償曹某一家各項損失共計6500元。一場劍拔弩張的鄰里糾紛,在法庭的溫情調解下畫上圓滿句號。
此次“犬禍”糾紛的實質化解,是小池法庭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生動實踐,不僅為當事人挽回了損失,更修復了鄰里關系,用實際行動詮釋了司法為民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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