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客戶端-荊楚網消息(通訊員 王珺雅)近日,京山市檢察院在辦理一起故意傷害案件中,審查認為涉案“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而案件“被害人”卻涉嫌他罪。京山市檢察院依法對原案“犯罪嫌疑人”法定不起訴,對原案“被害人”以尋釁滋事罪、危險駕駛罪依法起訴。
經查,武漢籍男子余某來京山旅游時與其他游客申某某發生摩擦,用隨車攜帶的水果刀刺傷申某某面部,涉嫌故意傷害罪,由公安機關移送至京山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嚴把案件質量關,經查閱卷宗、觀看監控視頻、提審訊問發現案件另有隱情。
2018年7月30日,余某載著十歲兒子在旅游途中正常開車行駛,而剛好申某某也乘坐友人的車路過,申某某覺得余某駕車沒給自己讓路,導致其車輛擦到了路邊防護欄。于是,申某某要求自己親自駕車追趕余某,以醉酒狀態無證駕車,兩次將余某的車別停路邊。隨后申某某帶2名同伴下車翻找鐵制棒球棍意圖威嚇余某,余某遂攜帶車內水果刀防身。申某某左手掐住余某的脖子將其往后推,右手拿著棒球棍打余某,余某在反抗過程中用手中的水果刀刺傷申某某面部。而后申某某繼續追打余某,導致余某臉部、頸部、腳部輕微受傷。后經鑒定,申某某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京山市檢察院認為余某的行為符合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對其作出法定不起訴決定,而申某某涉嫌尋釁滋事罪、危險駕駛罪被依法起訴至法院。京山市檢察院嚴把證據關,在交融天理、國法、人情的基礎上,對個人權利積極保護,對犯罪絕不姑息。本案的辦理正是該院嚴守案件質量生命線的印證,也是對京山市旅游業發展提供的有力司法保障。
“犯罪嫌疑人”無罪,“被害人”反而成了被告人。正如CCTV2018年度法治人物頒獎詞所說,“逞兇者步步緊逼,無辜者退無可退,生死一線間,法律是武器,不是羈絆!正當防衛,是你給出的鏗鏘答案。善良,不再是善良者的墓志銘;邪惡,更不是邪惡者的通行證。你讓正義不只書寫在條文里面,而是鮮活在了巷陌之間!”當然,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重要權利,是鼓勵和保障公民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重要手段。該出手時應出手,但切記不要亂出手、出重手,不能超過必要限度,一定要結合實際情況作出正確判斷,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民事甚至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