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三月七日中原臨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該件即為中原臨時人民政府主席鄧子恢,副主席吳芝圃、李一清簽署發布的通令,并將政府印模式樣隨令下發。其內容為宣布中原臨時人民政府成立,主席、副主席及重要部門負責人的任命,并 對中原區所轄行署區、直轄市及直轄專署區進行了重新劃定。中原臨時人民政府的成立有利于領導全區人民統一而有組織地支援革命戰爭,進一步發展國民經濟,完成大規模的民主與社會改革。此件為研究建國前夕地方政府的有關情況提供了珍貴憑證。

形成年代:民國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