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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報6月21日訊(記者張理晶 通訊員東成 東紅)“法官,我承認沒有按時繳納停車費用,但我對停車公司的計費結果有異議……”6月19日上午,因欠繳停車費被告上硚口法院的市民趙先生正在為自己欠費的事實進行辯解。法庭上,法官組織雙方進行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趙先生依約支付了停車費用。
停車公司表示,趙先生自2017年以來,先后使用路邊停車泊位停車700余次,拖欠停車費用3000余元,雖然公司多次通過電話、短信向趙先生催繳停車費,但是趙先生一直置若罔聞,所以才將趙先生起訴到法院。
在庭審現場,趙先生要求查閱停車記錄,法官予以準許,于是趙先生對照原告律師遞交的停車費用清單,一條一條的進行比對,經過近3個小時的核對,趙先生對其中的25條停車記錄提出了異議,主要是認為停車公司提交的證據照片中,車位編碼顯示不夠清楚。
“圖片中泊位??康能囕v是否是你的車輛?”針對趙先生的質疑,法官問道?!败囀俏业能嚕峭\囄痪幋a都不清晰,我無法確定這些停車位就是屬于停車公司劃設的?!壁w先生回答。
至于趙先生所反映的照片中車位編碼模糊的問題,原告表示,停車公司在車位內都布設了電子感應芯片,車輛停在泊位內會自動感應計時計費,提交的照片只是一種佐證的方式,最終的停車數據都是依據電子芯片的反饋結果統計而來的,不存在亂收費的問題。
對于停車公司的答復,趙先生表示了認可。但是接下來,他又當場提出自己以前是繳納過停車費用的,停車公司并沒有把這部分費用減去。接著,趙先生當場拿出自己的手機,調閱出了自己繳費的記錄。看到趙先生提交的新證據,法官當庭進行了審核,并交由停車公司質證。停車公司也通過攜帶的設備現場調取數據,發現確有遺漏,趙先生之前已經斷斷續續繳納過702元的停車費用,于是停車公司當場對訴求進行了更改。
之后,法官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停車公司表示可以放棄對停車費的利息訴求,但是停車費的數額一分也不能少。最終,趙先生表示自己會按照最新核定的停車費在規定時間內予以繳納。雙方當庭達成了調解協議。次日上午,趙先生依約向停車公司支付了停車費。
承辦法官告訴記者,2016年武漢市推出路邊智能停車系統以來,的確為廣大車主提供了便利,但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其中主要就是欠費問題。其中車主拖欠停車費用被告上法院的案例屢見不鮮。而且還有車主因拖欠費用被法院執行部門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的情形。因此,法官建議各位車主要合法主張個人權益,及時繳納拖欠的費用,莫讓幾元錢停車費成為自己信用的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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