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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新網11月22日報道 剛走出上海嘉定區人民法院的限制消費名單,王健林之子、普思投資董事長王思聰再次收到限制消費令。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1月19日向王思聰發布了限制消費令。
這意味著王思聰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都受到限制,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時,不能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不能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等。
該消費令顯示,北京二中院之所以對王思聰采取限制消費措施,是因為2019年11月4日立案執行申請人嘉興璟字悌為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璟字悌為)申請執行國內非涉外仲裁裁決一案,王思聰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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