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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晚,峰峻文化在微博就發布翻唱《MY BOO》視頻發布后產生的一系列糾紛發布聲明。稱經溝通了解到由于詞曲作者劉聰老師因歌曲《MY BOO》創作立意原因,不便藝人對《MY BOO》進行非商業性用途翻唱,不同意公司付費獲得《MY BOO》翻唱授權的情況,出于尊重原創者意愿公司下架了相關視頻。此次的翻唱行為由公司自行安排,與藝人方無關。“針對本次非商業性翻唱未取得授權一事向詞曲作者劉聰老師及藝人方致歉,感謝劉聰老師團隊的耐心溝通,同時也希望糾紛到此為止。”
隨后,峰峻文化還在微博發布了關于版權歌曲開放性授權聲明,表示公司一直以來對擁有詞曲版權歌曲給予開放性翻唱授權,允許公眾進行非商業用途的翻唱及網絡發布。上述立場不因相關糾紛而發生變化。據悉,時代少年團成員曾翻唱《MY BOO》,有網友指出該舉疑似涉嫌侵權,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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